自然万象美是书法艺术形态的本源
—许慎“象形”说的引发
中国书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汉字不仅是记录汉民族语言的符号,同时也是中国书法艺术的母体。离开汉字的书写,书法艺术赖以生存的基础就不复存在.而汉字所以能够生发出书法这一为华夏民族所有、其他民族所无的独特艺术门类,根本在于汉字具有与其他文字完全不同的独特性质.所以研究中国书法艺术,不能不首先研究汉字,即是说对书写对象本身的研究是对书写艺术规律研究的前提,也就是说,文字学是书法学的基础。
在中国的一些古代典籍中,很早就有关于汉字起源的传说(如伏羲造八卦、仓领造字)以及汉字造字原则(如“六书”的名目)乃至探讨汉字形义关系的零星记载(如“止戈为武”、“自环谓之私”)。而对汉字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研究的,则是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
许慎(约58~约147),字叔重,曾任太尉府南阁祭酒,为东汉著名经学家、文字学家。其所撰《说文解字》既是我国第一部分析字形、说解字义、辨识声读的字典,也是一部研究汉语言文字的专著。其中的《叙》.着重阐述了汉字的起源、功用、造字的条例(即“六书”)以及周秦文字演变等问题。这些问题与中国书法艺术有着重大关系,因而它既是一篇汉语言文字学的专论,也是中国书法理论的基础之作,以至后代一些重要的书法理论辑要著述,如北宋朱长文的《墨池编》、南宋陈思的《书苑著华》等,均把许氏《说文解字叙》收为中国古代书论的开篇之作,这是很有见地的。
《说文解字叙》对中国书法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揭示了汉字的象形特质。
在阐述汉字起源中,许氏引据《易经》所载:“古者庖牺氏之主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又古史书《世本》与《荀子》、《韩非子》称:“黄帝之史仓领见鸟兽蹄远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这里,许氏按传统说法,把八卦视为汉字前身,又把汉字的创造归于仓领一人,虽不确切.但所述汉字是由先民受“鸟兽蹄选之迹”的启发,“仰观”天象,“俯察”地法(形),“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而来,则是对汉字所由产生的确切阐释,它道出了最早的汉字形体来自先民观物取象的真实创生过程。认识了这个过程,就会清楚汉字形体美的来源。原来汉字形体就是汲取自然万物形态而来,因而其原生形态中就蕴涵着美的素质.正像唐张怀灌所阐发的:“领首四目,通干神明,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合而为字.”即是说,先民以自己朴素的审美眼光,在广泛汲取自然万物形态美的基础上,把它们提炼为文字符号。可以看出,汉字的创造过程,是人与自然相沟通,自然美与精神美相融合的过程,因而它有着与生俱来的、与图画近似的美的素质。
许氏又对汉字的造字原则—即“六书”理论做了具体、切实的阐明:“一日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洁拙,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合谊,以见指伪,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可以看出,“六书”中除“转注”、“假借”不能造新字而为用字方法外,前四“书”则为汉字的全部造字方法。而其中的“指事”是借抽象符号造字.由于过于抽象而成字很少(《说文》)9000多字中“指事”字只30多个)。故象形、会意、形声三种实为汉字的主要造字方法。其中象形字都是某一具体事物的图象;会意字则是组合两个以上的象形字而来;形声字的形旁是象形字,而其另一半的声旁,或是象形字(如“江”字的“工”,原是方矩的象形),或是会意字(如“案”字的“安”,本从占从女,表示女子在家里很安全),只是它们进入形声字之后,消失了原义而只起表音作用而已。许氏说:“仓领之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擎乳而浸多也。”即独体象形字称“文”(本义是图画),合体的会意(形与形相益)与形声(形与声相益)称为“字”(本义是生养),“字”是由“文”生养(“草乳”)出来的。即象形是单个的物象,而会意、形声则是物象的组合。可知,象形字是组成汉字的基本构件,汉字则是以象形字为基础的表意体系的文字,这是汉字不同于一切表音文字的独特性质。
汉字这一象形表意特质,对生发出中国书法艺术,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它是中国书法艺术得以形成的根本条件.中国书法艺术有着美妙、丰富的形式美,这种艺术形式美皆源于自然万象美,而这种自然美便蕴涵于作为书法艺术母体的具有这种象形表意特质的汉字形体之中。而一切表音文字都不具备这种象形表意特质,所以在这类文字的基础上绝不可能产生出作为一门艺术的书法来。只有中国这种独特的汉字,才能生发出奇妙的中国书法艺术。正如美学大师宗白华先生指出的:“中国字,是象形的。有象形的基础,这一点就有艺术性.”(《中国书法艺术的性质》)
对于汉字的象形性,许氏做了精辟的概括:“书者如也。”就是说写的字要“像”。“像”什么呢?清人段玉裁解释说:“如其事物之状。”就是要像所表示的外物的形象。许氏这一论断一语道破了汉字与自然的关系,也阐明了汉字的原生形态蕴涵着丰富的自然美的道理,同时揭示了汉字所以作为书法艺术母体的根本原因。
其实“书者如也”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因为汉字虽然是摹绘外物而来,但它究竟是一种书写符号,而非真正的图画。它一开始就不是对客观事物完全如实的描摹,而是一种对客观物象简化和省略了细节后的提炼与概括,这是由作为记录语言工具的实用性质决定的。事实上,最早的古文字与相应的外物是在似与不似之间、具象与抽象之间,它所表现的是相应外物大致的形体特征,是自然外物的写意画。试看甲骨文中的大量象形字,无不是既有外物形象的特征,又熔铸着先民的审美构思。它们是一个个真率烂漫的生命个体,而那些合体字则是一组组美妙的生命群体,一幅幅浓缩的有意味的图画.值得注意的是,古汉字反映外物形体的抽象性质,使汉字在走过“文字画”阶段之后就与真正的图画分道扬镶。至隶书以后的今文字字体,则完全泯灭了象形意味而成为纯粹的抽象符号,而作为艺术的书法,其艺术形态美更彻底地摆脱了古文字中的或重或轻的具象美,进而完全抽象地休现大自然中的各种美感,使书法美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正如徐悲鸿先生指出的:“中国书法造端象
形,与画同源,故有美观。演进而简,其性不失。厥后变成抽象之体,遂有如音乐之美.点画使转,几同金石铿锵。”(《积玉桥字题跋》)又如宗白华先生所说:“中国字在起始的时候是象形的,这种形象化的意境在后来擎乳浸多的字体里仍然潜存着、暗示着.在字的笔画里、结构里、章法里,显示着形象里的骨、筋、肉、血,以至于动作的关联。后来从象形到谐声、形声相益,更丰富了字的形象意境。”(《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他又说:“(中国字)原来是象形的。后来中国文字渐渐地越来越抽象,后来就不完全有‘象形’了,而‘象形’、‘指事’等只是文字的一个阶段了。中国书家研究、发展这种精神,成为世界上独特的艺术。”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汉字的象形特质对于中国书法艺术的生成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也可以看出许氏揭示汉字象形特质的重大价值。
许慎“书者如也”的论断,原本是论汉字与自然的关系,由于汉字与书法艺术的这种不可分割的衍生关系,因而这一论断便顺理成章地引发到书法艺术上来,成为书法艺术形态美来源的论断与书法艺术形态的创作标准,这就是东汉蔡91的“书肇自然”与清代刘熙载所补足的的“书造自然”.质言之,即书法艺术的形态美来源于宇宙自然美,又要体现宇宙自然美,这实际是对中国书法形态美要求的金科玉律。因而“书者如也”不仅揭示了汉字与自然的关系,也揭示了书法与自然的关系。而最能体现这种关系的,则是唐代张怀瓘的名言:“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象).”用宗白华先生的话说,就是:“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
“书者如也”的观念,所以能极精要、极概括地揭示汉字、书法两者与自然的本质关系,除去自然确实是汉字形体与书法形态美的本源之外,决定性的原因还在于华夏民族“天人合一”的基本文化观念,正是这一根本观念,使在源于自然万象的汉字基础上升华出的书法艺术,终于成了华夏民族抒发民族美感的独特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