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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转入相持(1938.11~1940.12) 第二十三章第二节
发布时间:2024/11/16  阅读次数:0  字体大小: 【】 【】【

     第四编 转入相持(1938.11~1940.12)

     第二十三章 日本实行“以华制华”和“以战养战”的殖民政策

  第二节 汪精卫叛国投敌及伪中央政权的建立

  一、汪精卫集团叛国投敌

  “七·七”事变后,汪精卫的妥协投降主张更加露骨,纠集同伙形成为“低调俱乐部’’,主要成员有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高宗武以及熊式辉等人,经常在周佛海家中策划对日妥协活动,散布投降气氛。周佛海说:“我们当时就无形中以汪先生为中心,酝酿和平运动,”“企图以外交方式,结束战争。”[周佛海:《回忆与前瞻》,1939年7月22日~24日《中华日报》。]

  按汪精卫等人看来,中国的抵抗没有意义,抵抗必败。汪针对蒋介石的在最后关头抗战到底、牺牲到底的说法,散布:“‘牺牲’两个字,是严酷的,我们自己牺牲。我们并且要全国同胞一齐牺牲”,“我们牺牲完了,我们抵抗之目的也达到了。”[《汪精卫先生抗战言论集》,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11~12页。]

  周佛海则说:“如果战争延长下去,日本当然是愈益困难的,但是日本感觉着痛的时候,中国已会因痛而死了”。[周佛海:《回忆与前瞻》,1939年7月22日~24日《中华日报》。]

  汪精卫集团一方面鼓吹抗战失败主义,一方面怂恿国民政府当局利用陶德曼调停,尽快接受日方条件,对日停战。

  南京失陷之后,由周佛海、陶希圣等人献策,向汪精卫、蒋介石建议,建立一个灰色的文化团体来对抗共产党的思想与文化主张,为蒋、汪接受。

  1938年初在武汉正式成立“艺文研究会”,周佛海任总务总干事,陶希圣任研究总干事,其宗旨是:“第一,要树立独立自主的理论,反对共产党的笼罩。第二,要造成一个舆论,使政府可战可和。”[《胡适往来书信选》(中),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97页。]

  总部设汉口,先后还在长沙、广州、成都、重庆、西安、香港等地设立分会,活动经费每月5万元,由军需署支付。“艺文研究会”是低调俱乐部发展后的公开组织,也是由汪派控制的宣传喉舌与行动机构。武汉沦陷后,总部迁重庆,继续活动。由“低调俱乐部”与“艺文研究会”的活动,形成了以汪精卫为中心的妥协投降派集团势力。

  同年初,汪派成员,担任外文部亚洲司第一科科长的董道宁与“满铁”驻南京事务所主任西义显拉上了关系,商量促成中日“和平”。在西义显安排下,董道宁与“满铁”总裁松冈洋右见面。随后,又以汉口政府第三势力代表人士身份,先后与日军参谋部谋略科长影佐祯昭、中国班长今井武夫、参谋次长多田骏等人进行了会谈。3月,汪派干将高宗武又由周佛海安排以特派员身份,到香港和上海活动。在上海见到了董道宁,二人一起南下香港,同西义显、松本重治、伊藤芳男等人进行会谈。高宗武向日方介绍了“低调俱乐部”活动情况,说对日“和平派”将“逐渐占有势力”。经过商谈决定将影佐致张群、何应钦信件不直接交张群和何应钦,而由周佛海交蒋介石和汪精卫。4月16日,高宗武再到香港见西义显,传达蒋介石的意向:东北四省、内蒙“可留待他日协议”。而河北、察哈尔“须绝对交还中国。长城以南中国领土主权之确立与行政完整,日本须予尊重”。[〔日〕西义显:《悲剧的证人一日中和平工作秘书》,文献社,1962年版,第135~136页。]

  以上述条件为基础,可以先停战进行交涉。但此时,日军正进行了徐州会战,对停战未表示意向,徐州会战后,日本内阁改组,宇垣一成出任外相,加强了对华外交攻势。高宗武于6月14日再到香港,表示汪精卫等第三势力愿意作为中介促成“和谈”。7月5日高宗武到日本,在影佐安排下会见陆相板垣征四郎、参谋次长多田骏,重申上述观点,希望开展“和平运动”。高宗武、董道宁的对日勾结,是汪集团投日的第一个步骤。

  7月12日,日本五相会议制定《适应时局之对中国谋略》,以“为使敌人丧失抗战能力,并推翻中国现中央政府,使蒋介石垮台”为方针,要“起用中国第一流人物,削弱中国现中央政府和实力派,使在敌人中间建立反蒋、反共、反战的政府。”[《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原书房,1969年版,第389~390页]。

  几天后又制定《从内部指导中国政府的大纲》,再度确认反蒋、反共、对占领区实行“分治合作”等原则。随着汪派的对日活动,日本将诱降目标转移到以汪精卫为重点,同时还包括唐绍仪、吴佩孚等人身上。而汪精卫、周佛海等通过对日活动,取得了联系与共识,也积极筹划正式投日。

  10月,日军攻占了武汉、广州等地,未能达到迫使中国政府屈服的战略目标,遂加强了政治诱降活动。同期,土肥原等人策划拉拢吴佩孚的计划为吴拒绝,而准备投日的唐绍仪被国民党军统局杀死,日本的诱降目标完全集中在汪精卫身上。在广州失守的当天,汪发表对路透社记者的谈话:“如日方提出议和条件,不妨害中国国家之生存,吾人可接受之,为讨论之基础。否则无调停余地。一切视日方所提出之条件而定”。[《申报》1938年10月22日。]

  11月3日,近卫发表对华政策声明,修改了第一次的“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提法,同汪的声明相呼应而称:“如果国民政府抛弃以前的一贯政策,更换人事组织,取得新生的成果,参加新秩序的建设,我方并不予以拒绝。”[《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原书房,1969年版,第401页。] 实质是公开鼓动汪派加紧投日,近卫声明立即得到汪派响应。7日,汪精卫、周佛海委托梅思平与高宗武作为全权代表,同日方会谈。地址选在上海虹口的“重光堂”。

  12日至14日晚,梅、高二人与今井武夫、伊藤芳男会谈达成初步协议。基本内容是讨论双方各自的和平条件,并安排汪等出逃投日的行动计划。

  关于汪等投日计划安排是:汪精卫等人接日本政府所确定的“和平条件”之后,则设法去昆明,公布日华和平解决条件并由汪发表声明同蒋介石断绝关系,乘飞机去河内,再转香港,与日方配合发表收拾时局声明。在上述行动完成后,配合云南及四川地方军将领在西南地区建立新政府,并发布日华合作政策,推进和平运动。[《今井武夫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304~308页。]

  达成初步协议之后,今井武夫急速回日,向军部报告情况。军部决定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会谈。11月18日,今井武夫同影佐祯昭及犬养健、西义显、伊藤芳男等人到达上海。

  19日晚,双方正式会谈。

  20日19时,双方以高宗武、梅思平及影佐祯昭、今井武夫个人名义,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及《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日华缔结防共协定,承认日军为防共驻扎中国,内蒙地带作为防共特殊区域;

  (二)中国承认满洲国;

  (三)日本人有在中国居住、营业之自由;

  (四)关于经济合作,中国方面承认日本的优先权,特别是在开发和利用华北资源方面,予日本以特殊的方便;

  (五)中国方面补偿日本在华侨民的损失,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协定之外的日军,自日华实现和平后,立即开始撤退。如日本政府对上列解决时局的条件予以发表,汪精卫等立即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双方共同发表日华合作和反共政策声明,俟机成立新政府。

  此外,又缔结《日华秘密协议记录》,就进一步缔结军事同盟等问题达成了协议。重光堂会谈达成的上述协议,标志着汪精卫与日本的勾结已经完成。

  以重光堂协议为基础,汪精卫寻找机会于12月18日逃离重庆飞至昆明,会同已经到达的周佛海、陶希圣等人于19日转飞河内。同期逃离重庆的还有陈公博、林柏生(国民党中央委员)等人。22日,近卫政府发表第三次声明,配合汪的出逃行动,呼吁国民政府“日满华三国应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共同谋求实现睦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声明日本愿意“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原书房,1969年版,第407页。]

  汪精卫则于29日作出响应,发表致蒋介石等人的《和平建议》电报,又称为《艳电》。该电吹捧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要求国民政府“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汪伪宣传部编:《和平反共建国文献》第1辑《中国之部》,第1页。]

  汪精卫集团与日本相呼应,一齐向中国政府发动了空前的政略攻势。

  但此时汪集团的要求同日本的允诺还存在有较大分歧。日本的目的是将汪作为工具或傀儡,完全控制中国,在重光堂会谈中所使用的一些冠冕堂皇词句,目的在于诱使汪脱逃重庆,至少可以造成国民政府的分裂。在近卫的声明中则未提撤兵等字样。而汪的企图是通过推进“和平”运动而改组国民政府,建立个人的最高统治权,要求日本在合作中给予其应有的让步。汪认为此时还应该同日本讨价还价,在《艳电》中写道:“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30日,汪又通过在香港的高宗武,向日方提出四点希望:

  “(一)日华两国在完成新东亚建设的基础以前,尽量与英美列强避免磨擦是重要的,因此当前对列强不要引起纷繁的事端。

  (二)在军事发动以前的三至六个月期间,希望日本方面每月援助港币约三百万元,但希望尽可能在对华文化事业费中开支。

  (三)对北海、长沙、南昌、潼关等地日本军作战的行动,以获得政治效果为目标。

  (四)彻底表炸重庆。”[《今井武夫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326页。]

  这些主张,完全反映了汪甘当傀儡的心愿及以儿皇帝身份收拾时局的野心。

  汪出逃河内是汪集团降日的重大步骤。

  二、汪精卫集团出逃的影响与国民政府的对策

  汪精卫出逃河内,日、汪分别发表的近卫声明与《艳电》,形成一股险恶的妥协投降逆流,给中国的抗战带来了巨大的冲奇。但是,日、汪所期冀的那种国民政府迅速分裂,风起响应的局面并没有出现。相反,全国却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讨汪反逆浪潮,对于投降派形成巨大压力。

  在《艳电》发表后的第三天,中共代表周恩来在重庆接见外国记者,严正指出汪的出逃是叛国行为,《新华日报》也发表了《汪精卫叛国》的社论及一系列文章,揭露汪精卫卖国求荣罪行。1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汪精卫出走后时局的指示》,指出这是“中国主战派与主和派的开始分裂”。号召全国军民“用一切方法打击卖国叛党的汉奸汪精卫,批评他的汉奸理论,并指出他的反共主张即为他的汉奸理论的组成部分。”[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

  在国民党内部,也纷纷斥责汪精卫集团,要求国民政府予以严肃处理。

  何香凝在香港发表文章,斥汪“不特民族气味全无,连做人的良心都已丧尽”。

  汪原来企望响应其行动的广东地方实力派张发奎、余汉谋等人通电斥江“缪论缪辞,为敌张目”,要求对汪“明正典刑,以肃纪纲”。西康刘文辉也责汪“言行逾范”、要求对其“严峻处分”。其余各战区将领,各省政府官员,民众团体,海外华侨也都纷纷通电谴责汪集团。云南龙云虽与蒋有隙,但也不愿随汪降日,并将汪离开昆明情况向蒋报告,提出了对策建议,随后公开通电,表示对国民政府中央的态度是“拥护既定国策,抗战到底”。汪集团的出逃行动,及其《艳电》的公开发表,遭到全国各界的激烈反对,完全出乎汪的意料,也使各种潜在的投降派受到了震慑。

  面临汪精卫的出逃事件及全国各界民众的讨汪热潮,国民政府最高当局采取了相应的软、硬两手对策。最初,蒋介石试图封锁汪逃至河内的消息,以免造成混乱。29日汪之《艳电》发表,舆论鼎沸,蒋仍“欲处以宽大”。

  在国民党中常会上,由于群情激愤,最后乃形成决议“永远开除汪兆铭党籍”,明确其性质为:“就其行为而言,实为通敌求降。”撤消其一切职务,还决定发表对汪的通缉令。但蒋介石对汪表示“惋惜”,试图再留一条路使汪“翻然悔恨,重返抗战队伍”,故未正式通缉汪,对汪派人员也表示了安慰,曾令驻英大使郭泰祺致电汪去欧洲休养。2月中旬,蒋派同汪关系甚密的国民党老资格党员谷正鼎,带了出国护照和巨款,劝汪去欧洲休养,也可以随时写文章打电报对国事发表意见,但不要在上海、南京另搞组织,以免被敌人利用,造成严重后果。汪坚持投降立场,谷正鼎游说无效。

  蒋介石在“软”的一手行不通的情况下,又采取“硬”的一手,首先惩罚的是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特派员林柏生。林作为汪精卫的“和平运动”的骨干分子,在其主持的《南华日报》迅速发表汪的《艳电》。17日,在香港被二人用铁棍击中头部,差一点丧命,此后林被迫改换姓名,隐藏起来。与此同时,军统局又筹划了对汪精卫的刺杀行动。汪逃到河内后,迁移到河内高朗街27号,军统局工作组寻找下手机会,于3月21日对汪住宅实行突袭。

  结果,被击毙的是汪最亲近的心腹曾仲鸣夫妇。原来,曾妻刚到河内两天,汪将卧室让与他们,自己住在隔壁房间,曾仲鸣夫妇成了替死鬼。在刺杀案发生的第二天,日本即决定派遣参谋部中国科科长影佐祯昭去河内,协助汪转赴上海。国民政府除继续开展政治讨汪运动之外,又采取了新的行动牵制日本对汪政权的扶持。

  三、汪精卫建立伪国民政府

  早在汪精卫住河内期间,汪集团就抓紧时机制定其政治纲领,筹划建立能够迎合日本口味,能与重庆政府对抗的政权。首先,汪集团在河内成立了由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高宗武、曾仲鸣、林伯生等8人组成的“最高委员会”。其下建立政治、一一军事和财务三个委员会,政治与军事两委员会由汪精卫担任主任委员。财务由周佛海充任主任,周还兼任政治、军事两委员会的秘书长,成了汪集团中的第二号人物。这个最高委员会及三个委员会构成了汪集团的最高领导机构。

  1939年初,曾对汪集团大力支持的近卫内阁辞职,平沼骐一郎内阁继任。汪集团欲了解日本新内阁的态度,并催促日本采取更多的扶助,遂由高宗武携带汪集团的政见,于2月21日赴日,向平沼内阁表示:如果日本与蒋介石接触,汪协助斡旋;如果与蒋介石以外的人接触,汪以在野资格斡旋;如果要汪出来负责,他将出马。

  汪集团的投靠使日本感到满意。3月,日本决定成立以汪为首的新政权,并在刺汪案件发生后,立即派影佐祯昭前往河内,准备将汪转移安全地带。4月18日,经化装到达河内的影佐、犬养健等人与汪见面,双方仔细研究汪的行动细节安排。汪为掩人耳目,租用了一艘760吨的法国小船“冯·福林哈芳”号,而日本的北光丸号船载着影佐等人跟在后面。5月6日抵达上海虬江码头。8日,进住土肥原公馆,与周佛海、梅思平等人汇合。从此,上海成了汪集团的活动中心。

  汪到上海后,立即着手筹建伪政权。汪精卫、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高宗武和褚民谊等人经反复商讨,制订了《关于收拾时局的具体办法》,规定汪派“和平运动”的宗旨是:“此次收拾时局办法的根本精神在于笼络人心。因此,不变更政体和法统,而以变更国策收拾此次时局为要务。”同时决定三个行动步骤:

  第一,召开“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在国民党代表大会基础上,组织中央政治会议,聘党内外人士参加,由中央政治会议举任行政机构,改组军事委员会。

  第三,组成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同时,北京“临时”、南京“维新”政府立即取消,宣告重庆政府为伪政府,并发布前线各军对日停战命令。[《今井武夫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229~232页。]

  汪集团决定以此纲领同日本进行协商。5月31日.汪偕同周佛海等11人在日方的影佐、犬养等人陪同下,飞赴东京。

  日本方面,平沼内阁建立,内部曾对于建立汪政权工作产生分歧,但经过协调又达成统一,于1939年6月6日经过五相会议批准,制定《中国新中央政权建立方针》,其要领有:

  “一、新中国政府以汪(精卫)、吴(佩孚)、现有政权(临时、维新政府)组合而成。

  四、中国将来的政府体制,应适应其历史和现状,以分治合作为原则。

  有关内容应依据调整日华新关系方针。华北应是国防上、经济上的日华紧密结合地区,蒙疆为高度防共自治地区,长江下游地区在经济上作为日华紧密结合地带;华南除沿海特定岛屿外,内政问题原则交由中国方面,尽量避免干涉。

  六、重庆方面在其放弃抗日容共政策,作必要的人事更替,并接受上述第一及第二项的情况下,即认作为屈服,得成为新中央政府的成员。”[〔日〕《中国事变陆军作战》〈3〉,朝云新闻社,1983年版,第23页。]

  6月18日,汪精卫启程回中国,按日方意图拼凑“中央政权”,汪在华北、上海、广东等地活动,广泛拉拢各方要人,收效甚微。日本驻上海武官的电报也评论道:“对江派的和平表示衷心欢迎者,己无一人”。[〔日〕《中国事变陆军作战》〈3〉,朝云新闻社,1983年版,第26页。]

  8月28日,汪好容易才纠集到一部分汉奸,在上海召集其预定的伪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但其力量和影响却如日本驻上海领事馆的报告:“现在,被汪派所搜集的人,大部分是过去党政界的政客,官僚或腐败分子,在广大群众中没有任何基础。所以,今后汪派的活动如不能对重庆政权内的重要分子以影响,假若得不到广大群众之拥护,前途极为渺茫。”[〔日〕《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4,朝日新闻社,1963年版,第216页。]

  经过汪集团在上海各地奔波筹备,和对日本进行反复的讨价还价,最后在1939年12月30日签订了《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关于日华新关系调整的基本原则》、《关于日华新关系调整的具体原则》另8件《秘密谅解事项》、3件《机密谅解事项》等。其主要内容有:在军事上,日本拥有防共名义下的驻屯、维持治安权,并要求保持对驻屯地区铁道、航空、通讯、港湾的控制权益,汪伪军队聘请日本军事顾问或教官。在经济上,日汪共同开发华北资源,要保证日方在华北的经济上处于优越地位,要在华北政务委员会内保有指导经济的行政权,要赔偿战争以来“日本臣民所蒙受的权力,利益之损失”。日汪双方规定上述秘密协定“永不公布”。但不久,高宗武、陶希圣因内部之争,逃出上海,于1940年1月21日在香港公布了日汪密约的全部内容。

  1月23日,由日本中国派遣军参谋长板垣征四郎直接参与,北平伪临时政府王克敏,南京伪维新政府头目梁鸿志,同汪精卫在青岛协商建立伪中央政权。以此为基础,汪集团于3月20日在南京召开了“中央政治会议”,正式组建汪记“国民政府”。形式上采取了“五权分立制”,汪出任行政院长,陈公博任立法院长,温宗尧任司法院长,梁鸿志任监察院长,王揖唐任考试院长。汪精卫在分封部下的同时,还空缺出一些部长等高级席位,以引诱蒋派人员入伙。

  30日,汪精卫集团大小汉奸各就伪职,在南京正式成立伪“国民政府”,地址设原考试院旧址,当天公布其《国民政府政纲》,发布了《还都宣言》。

  伪临时、维新两政府则分别发表解散宣言,实行“统一”。当晚,汪又发表对日广播讲话,对日本的扶植表示感谢,决心“将过去容共抗日之政策彻底放弃,重新确立和平反共建国之政策”。汪政权二号头目周佛海同时发表广播词说:“中日今后是患难的朋友”。[《中华日报》194O 年3月31日。]

  汪伪政权的正式建立,表明汪精卫集团完全沦为日本的工具。

  四、日汪条约

  日本扶植汪政权,对日蒋关系带来新的冲击。对于日本的政略战略攻势,国民政府也采取了多方面的对策。

  1939年12月,针对日汪之间订立“新关系调整要纲”及若干秘密谅解事项,国民政府发动了自武汉会战之后一次重大的进攻作战行动——冬季攻势,使日军“深感敌军还健在”。江政权正式建立后,国民政府即于1940年3月30日下令悬赏拿办汪精卫。而同时,重庆政府也同日方保持接触,进行会谈。

  3月30日,日本扶植汪精卫政权在南京宣布正式成立,汪伪政权号称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和日本是“兄弟之邦”。但实际上,该政权从策划到正式建立,全为日本操纵和控制,根据日汪密约,自成立之日便在内部设立“最高军事顾问部”和“最高经济顾问部”,尤以最高军事顾问影佐祯昭为汪集团之太上皇。汪政权名义虽为“中央政权”,但实际管辖范围小得可怜,华北地区和蒙疆地区仍为日本另行控制的伪政权,连“国旗”也与汪政权不同,分别为五色旗和四色七条旗。汉口地区长期作为日本单独的军管区,后建立了伪湖北省和汉口市政府,名义归属南京,而实际上唯日军第11集团军之令是听。故汪集团有人自我解嘲说,汪政权政令不出南京城门。

  为了加快获得日本承认,汪以日汪密约为基础,进一步出卖民族利益,于8月31日和日本缔结《中日基本关系条约》,包括正文、附属议定书、附属议定书谅解事项、附属秘密协约、附属秘密协定共5件。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条:两国政府为永久维持两国间善邻友好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主权及领土,并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讲求互相敦睦的措施。

  第三条:日本国为实行两国共同防共起见,在必要期间内,根据两国另行协议决定,驻扎必要的军队于蒙疆及华北的一定地区。

  第四条:两国政府相约,派遣于中华民国的日本军队依据另项规定,在撤兵尚未完了之前,对共同的治安维持予以紧密协作。在必须维持共同治安的期间内,有关日本国军队的驻扎地区以及其他事项,两国另行协议决定之。

  第五条,中华民国政府承认日本国基于以往的惯例,或为确保两国的共同利益,在必要期间内,依据两国间另行协议决定,得驻泊其舰艇部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的特定的地区。

  第六条:两国政府基于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的原则,并根据平等互惠的原则,应实行两国间紧密的经济合作。

  关于华北及蒙疆的特定资源,尤其是国防上必要的资源,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两国紧密合作,加以开发;关于其他地区内国防上必要的特定资源的开发,中华民国政府对日本及日本国臣民应提供必要的便利。

  两国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为发展一般通商,以及便利而合理地供给两国间的物资。两国政府对于增进长江上游地区的通商贸易,及日本国与华北及蒙疆地区间合理供给物资方面,尤为紧密合作。

  第七条:随本条约所规定的日华新关系的发展,日本政府应撤销其在中华民国所有的治外法权,并交还其租界,而中华民国政府为日本国臣民的居住和营业,应开放其本国领土。

  上述条件,将使中国完全由日本控制,彻底沦为日本殖民地。日汪之间的日华基本条约,远远超过以前《二十一条》等条约,成为中国近现代史最为屈辱的条约。而汪集团一伙,却对这一条约甚为满足,在制定之时,周佛海竟认为:“以战败国之立场,而能得此,较可心安理得。”

  日本策动对国民政府诱和的“桐工作”遭到失败后,11月30日同汪集团签署了《日华基本条约》,并宣布正式承认汪政权。在签订基本条约的当天,汪政权还伙同伪满洲国发表了《日满华共同宣言》,表示“三国”相互承认。随日本之后,德国、意大利及其他法西斯仆从国相继承认汪政权。汪精卫也终于就职伪国民政府主席,发出通电,登上儿皇帝的宝座。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汪精卫登基典礼的第二天即4月1日,日本外务省发言人须磨弥吉郎会见新闻记者,他回答关于汪政权的独立性问题时说,“没有必要担心这个问题,它的独立性就象满洲国一样。”[〔美〕约翰·亨特·博伊尔:《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下册,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405页。] 像“满洲国”那样附属于日本,这也是日本对整个中国的侵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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