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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意”观念的确立—关于王羲之书论
发布时间:2017/1/23  阅读次数:243  字体大小: 【】 【】【
       “尚意”观念的确立—关于王羲之书论
       前文已说过,世传王羲之的几篇书论多为南朝或初唐人的伪托。早在孙过庭《书谱》中已详论其妄:“代传《与子敬笔势论》十章(按:即今传《笔势论十二章)),文哪理疏,意乖言拙.详其旨趣,殊非右军.且右军位重才高,调清词雅,声尘未泯,翰赎仍存.观夫致一书,陈一事,造次之际,稽古斯在。岂有贻谋令嗣,道叶义方,章则顿亏,一至于此I又云与张伯英同学,斯乃更张虚诞。若指汉末伯英,时代全不相接;必有晋人同号,史传何其寂寥I非训非经,宜从弃择。”《笔势论十二章》如此,其他如《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书论》、《用笔赋》、《记白云先生书诀》,大抵也是“文鄙理疏,意乖言拙”,其中更有许多讲“法”的内容,其非王氏之作一望可知。唯有《自论书》一篇,收在《全晋文》中(以上五篇,《全晋文》中皆不载),其中文字曾为《书谱》等著作引述;此外,《全晋文》中尚有几段王氏谈及书法的手札,均当为王氏原作。这些片段虽为吉光片羽,但对了解王羲之的书学基本精神价值很大,因而十分珍贵。现把其中最重要者节录如下:
       须(按:当作“顷")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全晋文·二十二》,为《自论书》片段)
       子敬飞白大有直(按:当作“意”).(出处同上)
       君学书有意,今相与草书一卷。(《全晋文·二十三》)
       飞白不能佳,意乃笃好.此书至难,或作,复与卿。(《全晋文·二十六》)
       久口此草书,尝多劳口,亦知足下书字字新奇,点点圆转,美不可再。(出处同上)
       从以上片段看,王氏论书,一是注重书法艺术形质的“美”,是王氏对书法艺术形态的最高追求,具体说,就是每一点画都要圆润、灵动,每一字形都要新颖、奇异而富有创造性,以呈现不可再得的美感。其二,“意”是王氏衡量书法艺术内涵的基本尺度,它的妙处是言辞不能表述的。而形质的“美”自然是表现内涵的“意”的手段与基础,没有这样的新“美”,就不能表现这样的妙“意”.
       王氏所说的“意”,从小处说,就是“笔意”,所谓“点画之间皆有意”之“意”,即点画中凝结着创作主体情感的笔墨意趣;从大处说,就是“意境”,所谓“意转深”、“有意”、“意乃笃好”之“意”,即以点画的“笔意”为基础而形成的主体精神美与客体自然美的有机融合的整体美感境界。
       王氏的这些书论观念,证之以其卓越的书法实践,是完全契合的。正如唐李世民所评:“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靠露结,状若断还连;凤翥龙蟠,势如斜而反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知其端.”(《王羲之传论》)如果说,李氏的评鉴尚偏重于王书的形质之美,那么明代李日华的鉴赏则专谈王书的意境:“古人作一段书,必别立一种意态,若《黄庭》之玄淡简远,《乐毅》之英采沉鹜,《兰亭》之俯仰尽态,《洛神》(按,现今《洛神赋十三行》传为王献之书,而文献载,羲之亦写过《洛神赋》)之飘飘凝伫,各自标新拔异,亦不相师,此是何等境界I"(《评书))这里的“意态”、“境界”,即指意境之美。在他看来,王羲之书法艺术的卓绝,就在于能够于不同文字内容的书作中营造出各不相同的高妙意境,这是很有见地的。这种看法,既符合王氏书法创作的实际,也符合王氏论书中对是“意”的一些论述。
       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题卫夫人<笔阵图>后》)
       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即先把墨丸研碎),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惬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同上)
       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书论》)
       这几段是论创作主体“心意”的主导作用,“意在笔前”说是对《笔阵图》中“意”、“笔”先后导致书作优劣的看法的归结与阐发。这里的“意”,指创作前的立意、构思。
       大抵书须存思。(《书论》)
       夫书,先须引八分、章草入隶字中,发人意气.若直取俗字,则不能先发。(《题卫夫人<笔阵图》后》)
       前一条是说:大致说来,书法作品应该有思想情感的寄托.“存思”即有“意”在.这句话实际道出了书法艺术的本旨,说法也十分精练,前后并没有相关的语句,笔者以为很像王氏的原话。清刘熙载曾说:“右军《兰亭序》言‘因寄所托,,‘取诸怀抱,,似亦隐寓书旨.”刘氏此说与这段话可互相参照。后一条是讲写楷书(即“隶字")须参入隶书(即“八分;}及章草的笔意,才能更好地抒发作者的情感心绪;如果只用过于规整的楷书(即“俗字”,指常用的楷书)单一体势,便不利于抒发。总之,两段的“思”与“意气”,都是指创作主体的思想情感,是书法艺术最终要表现的总体的“意”。
       其草书……亦不得急,令墨不入纸。若急作,意思浅薄,而笔即直过。(题卫夫人《笔阵图》后)
       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或横画似八分,而发如篆籀……(《书论》)
       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同上)
       第一条是说写草书不能一味行笔急速,浮掠直过而“墨不入纸”,致使点画线条浮薄单调,而缺少赏心会意的情趣.第二条是说写一字须要融合多种书体的笔意,以丰富字形的精神意韵。第三条是说写一篇字,须表现出每一字独特的字势与意趣,做到“其形各异”、“为体互乖”,以求得全篇的多样与变化。以上三段话中的“意思”、“意”,均指点画、结体以至全篇的笔墨意趣,这种笔墨意趣要深厚、丰富、多样,才能构成总体的意境美,以充分地表现作者的情感意绪。
       以上所述传为王羲之撰的几篇书论中“意”的几方面论述,均有一定的价值,且大体符合王氏“尚意”的书学观念。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王羲之论书中心的“意”,在汉、魏、西晋以来的书法理论发展中,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王氏以前的书论,“意”这一词只偶有出现,且不具备王氏的“意”的美学涵义。如蔡邕《笔论》中曾说:“默坐静思,随意所适.”成公绥《隶书体》中曾说:“工巧难传,善之者少;应心隐手,必由意晓。”索靖《草书势》中曾说:“科斗鸟篆,类物象形,睿哲变通,意巧滋生.”蔡、成之“意”皆泛指心意、心思,前者说书写时要任随心意的驱驰,后者说隶书的巧妙必须由心思去领悟。倒是索氏之“意”与形质的“巧”对言,大致是指笔墨间的意趣,这已是很难得了。只是索氏此处所指是“象形”的“科斗鸟篆”的趣味,而与今文字体书法对“意”的自觉追求还不是一回事。王氏的“意”是指书法作品超出于形质之上的精神内涵,包括作品从点画的笔意到整体的意境,它们是创作主体情感心绪的直接展现,而这种“意”只是摆脱象形意味
以及在实用上的附庸美的今文字体书法,亦即中国书法艺术成熟阶段才具有的艺术特质。
       我们从中国书法理论文献上看得很清楚,从西晋清一色的书势论著述到东晋王羲之以“意”论书,分明地体现了由“尚象”到“尚意”理论的转变。这一转变不是偶然的。从社会思潮上看,魏晋玄学的巨大发展使人们的精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解放;特别是“得意忘象”、“言不尽意”等观念的深入人心,使士人们更加重视主体意志的追求。从书法艺术发展上看,汉、魏期间各体今文字的形成,为书法找到了能够更自由地展现客观自然美与主体精神美的艺术母体,西晋书家在各体书法反映自然美方面,做了全面的探讨,从而为今体书法的成熟做好了艺术形态上的准备;到了东晋,在那些旷达萧散、极富个性才情的士族手下,今文各体书法美臻于极至,并成为他们抒发自己玄远超迈的精神意蕴的最顺手的工具,从而促成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成熟。
       王羲之“尚意”的观念在中国书学理论的发展上有着重大的意义。一切艺术从根本上都是为了表现人的心灵的,中国书法艺术更是这样。王氏把“意”看成是书法艺术的根本追求,这就把握住了中国书法艺术的真谛,使中国书法理论在“尚象”的基础上有了质的飞跃,并为后代书学理论的健康、深入发展指明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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