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意的基本特征是以神驭形
中国的文字是从简单的描绘自然的物象和自身的形体而发展起来的。在几朴年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文字艺术从来就没有把刻画自然界的外在形象。作为艺术的终极目标,更看重的是心理感受和主观再创造,强调主客观的“天人合一”。这种“天人合一”并不是数量上的重合,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为一体。正因为如此,汉字不再起到直观地再现客观事物的功能,逐渐离开了具象成为抽象图形,书法线条也抽象为艺术符号,溶人艺术和哲学的理念之中。神采上升为第一位,形质则下降到次要的地位。只要有利于神的传达,创作主体可以在汉字的形体上进行大幅度的简化和强烈的变形。中国的汉字恰恰在这方面有它的优长。
在这里我们并不否认书法线条的艺术承载力,比如,点如高山坠石、撇似钢刀利刃等等,它像戏曲的程式动作一样,一招一式都能给人以美感。这种把书法的线条与自然界的某种现象直接对应的审美方法,只能满足一定层次的审美需求,它不可能从根本上或整体上显示出超现实的精神需要.
不少朋友在这个问题上走上了“唯物”的道路而误人歧途,他们把书意简单地理解为重点描绘汉字初创时期的自然形态,比如写龙字,好像画一条龙,写水字好像画一条河。如此发展下去,毫无道理非常勉强的变形和非书非画的写真,不是归为“龙蛇云露之流,龟鹤花英之类"(孙过庭《书谱》),就是误人野狐禅。
清代刘熙载有一段名言,从一个侧面阐述了形和神的关系。他说,“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这是说明初学者必须有严格的基础技法训练,这好理解。字写得工整了为什么要求不工,而且还说所求的不工整是工整得到了极端的表现呢?回答的理由:
一是书法技法的学习和掌握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过分强调技法而忽视神韵、意境无疑等于舍本而求末,最终是理智压制了情感,法度左右了性灵,而走上人工雕琢的工艺美术道路上去。
二是由工求不工的动因,是精神在起主导作用。由工.求不工,求的是精神、求得是气格、求得是意境。不工之时正是神现之日。只有忘怀楷则、心手无间,才能达到“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于曲直、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孙过庭《书谱》)的境界。从第一个不工到最后一个不工(其中还包含着若干次反复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明了由法度到解脱,由形质到性情,由表象到本质的转移,从而使艺术的创作逐步进人对人生、人性、形式上的大彻大悟的阶段。进人到一个更高的,只可意会的精神境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