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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
发布时间:2016/8/27  阅读次数:190  字体大小: 【】 【】【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包拯出身于庐阳一个官宦家庭。二十八岁考上进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但包拯是个孝子,他信守圣人“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直到三十六岁才正式出山,当了知县这样的小官。在知县任上,他断了一个奇案,声名远播。三十八岁升任知州,清明廉洁,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之后,便开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家庭简介

  包拯是楚国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孙(《包拯墓志》《宋史·包拯传》《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读书耕田。父令仪,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与文彦博的父亲文洎同供职阁中,遂结为世交。所以包拯与文彦博“方业进士,相友甚厚”,后来还结为儿女亲家。父后来致仕返回原籍,赠太保。母宣氏,赠冯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长兄包莹、二兄包颖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个传宗接代。他家境殷实,所以从小受到了良好的传统知识教育和熏陶。

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级别很低。接着,又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弃官职,留在家里,侍候父母。
  后来,朝廷又委派他到家乡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负责管理税收钱粮,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为实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坚持了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

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包拯才离开乡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职。他住在小客栈里,夜晚守灯苦读,写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大意是说,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应该做房屋的栋梁,精炼的钢料决不应去做铁,我应该做一个无愧史书教诲的清官。

  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那里,他公正地断了好多奇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声。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馈待制,担任了谏官的职务。一上任,包拯就以唐代著名谏官魏徵为师,精心选定魏徵的三篇奏议,用蝇头小楷抄写了一遍,呈奏宋仁宗,希望皇帝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包拯在做谏官时,对朝政发表许多意见,让皇帝在许多重大的决策中避免了严重的失误。包拯对于自己的这一段经历曾做过十六字的总结:“披肝沥胆,冒犯威严,不知忌讳,不避怨仇”。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反对覃恩

  皇祐二年九月,大涝之后天气放晴,仁宗皇帝认定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举行祭祀天地的盛大庆祝外,还下诏大赦天下罪犯,给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晋升一级。这就是所谓“覃恩”。包拯对此提出异议,对仁宗说,罪犯服刑,那是对他们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给予的惩罚,怎么可以因为洪水退去而减轻对他们的惩罚呢?至于官员晋升,更是要考核他们的政绩。假如这样马马虎虎地随便升迁,对那些确有政绩的官员不是太不公平了吗?这样的话,以后谁还会勤勉地为朝廷出力呢?

三弹张尧佐

  张尧佐是宋仁宗宠妃张美人的伯父,没有什么才干,却凭借张美人的关系,官运亨通。最初,张尧佐被委任为“三司使”。包拯极力反对,向皇帝谏议说,像张尧佐这样的人,就连小官也没有资格做,更不用说“三司使”这样显赫的大官了。但是,仁宗不但不理会他的谏议,反而又加封张尧佐为节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继续上谏,坚持怒责张尧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闻,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张尧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进谏,痛加陈词,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当面辩论起来,终于迫使皇帝罢了张尧佐的官。

参倒张方平

  “三司使”张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有一次,东京城一个名叫刘保衡的商人,开了一间酒坊,经营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麦,折合现钱一百多万贯,他一时拿不出,张方平下令刘保衡变卖家产抵偿欠债,同时,又趁人之危,用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刘保衡的家产。包拯获悉之后,大为震怒,认为张方平作为朝廷命官,却利用职权,巧取豪夺,罪不容恕,于是上书皇帝,参了张方平一本。张方平因此被罢了官。

抨击宋祁

  宋祁是名诗人,但是文人无行。他在四川当官时,生活奢糜。每顿饭,必须不少于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荤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荤半素的菜。他还养着三十二名侍女,分别为他摇扇、捶背、敲脚。在他下榻的床边,每夜都有一名丫环通宵守候,照顾他的随时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计地将她纳为小妾。他道德败坏,丑闻很多,却屡屡受到朝廷的重用。包拯对此非常不满,多次向皇帝上书,对宋祁的丑行大加抨击,终于罢了宋祁的官。

严惩张可久

  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利用职权,贩卖私盐一万多斤,在宋代是一项很严重的罪行。案情揭发后,张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审理。按法例,贩卖私盐的罪行轻重,是依照查获私盐的数量来定刑的。数量越多定罪越重。张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贩卖私盐,数量虽多,但是转手迅速,从来不留仓储,被查获的数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时,也无计可施。包拯主张不能过分拘泥成法,要严判张可久。他说,张可久身为转运使,竟然目无法纪,公然贩卖私盐,这种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须重判。在他的建议下,张可久受到严厉惩罚,被流放到边远的荒蛮之地去了。

力参任弁

  任弁在担任汾州知州时,利用职权,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为他织造驼毛缎匹;有的,为他做各种私人杂务。他的罪行被揭发时,占用的工役达二万三千六百多个,折合细绢一千六百余匹。根据宋朝的法律,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仅要做出赔偿,罚铜十斤,还要充军到三千里外的边疆去。

  宋仁宗体恤任弁对朝廷有功,御笔一挥,免去了他发配充军三千里外的刑罚。包拯上书据理力争,他说,作为知州这样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随便减轻对他的惩罚。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七斗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绘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时,横行不法,随意增派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万贯。他把搜刮来的钱财,大量贿赂京官,谋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残忍,并且随意杀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转运使时,百姓闻风逃散,纷纷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宠信,官运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转运使的高职。包拯为民请命,七次上书朝廷罢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陈利害,甚至无意之间把唾沫喷到了皇帝的脸上。在包拯的不断弹劾下,王逵终于被罢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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