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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不同了,尤其城里,孩子通常念到大学毕业时已二十二三岁,再读硕士研究生,还得两三年,加上读博,到开始工作都二十七八岁了。这个阶段,一般来说,都由父母供养着,多数父母,也视之为自己的义务与职责。
我偶尔也想过,现代社会的这种趋势发展到何时才是个尽头?成长所需的时日实在太长了一点。如果与动物相比,那真是愧煞人类,动物中的多数,都在落地不久即具备基本的生存能力,可以离开父母自己生活。
最近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会客厅看到一档节目,被采访对象主张孩子18岁就应当自立。他不仅停留在理论探索上,而且以自己儿子为试验对象。他的儿子到这个年龄时,即把其"逐"出家门。这种与主流社会大不相同的做法,开始并不能得到妻儿理解,他却仍然我行我素。到做这个节目时,五年时间过去了,如今已23岁的儿子在一家公司做职员,日子似乎过得还不错。虽然父子间的关系仍然有些紧张,但对父亲当年的决绝也多少能够理解了。
记得看过一部记录片叫《狐狸的故事》,其中有个细节,即当小狐狸能够自立而依然恋着父母的时候,老狐狸坚决地把它驱逐出家,与那个新潮父亲的做法全然无异。
那么,这是一种人类在进化中的返祖现象吗?
如果仅仅这样,就有些悲哀。因为事实上我觉得的确需要反省在已经进步的社会中(谋生需要更多的技能与本事),如何更好地处理两代人之间的关系。包括这样一个问题: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应当尽到什么时候?显然并非越迟越好,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将剥夺下一代的自主发展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克服困难的快乐。
当今时代最大的赢家比尔·盖茨没有读完大学,而是在念书期间就走上了自己发展的道路,并取得那些循规蹈矩者无法相比的成就。这是不是可以看做一个典范?如果比尔·盖茨生在如今的中国城市,爱子心切的父母很可能坚决反对他这种做法,乃至无意中把一个天才扼杀在摇篮里。也许我们不需要像这个父亲做得那样决绝,即一到18岁就再也不留孩子在家中。随着孩子渐渐长大,逐渐给他更多的自由,也减少乃至放下肩负的责任,可能是更为恰当的。
不要以为给予总是好事情。人往往有惰性,置之死地而后生不但是兵家方略,也是人生境况。从这个意义来说,给孩子更多的依靠很可能害了他们。记得鲁迅就说过类似这样的话,即孤儿才是最有出息的,而母爱让人软弱。
我们无疑应当向狐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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