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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论党内斗争(上)
(一九四一年七月二日)
一 引言同志们:
最近我们在党内提出了加强党员党性锻炼的问题。听说中央已通过了加强党性锻炼的决定,不久我们就可以收到。为了加强我们党员的党性锻炼,我们就要在党内开展一些具体的思想斗争,来反对各种违反党性的不良现象。但是我们怎样来开展党内的思想斗争就算正确,又怎样开展就算不正确呢?这便是现在我所要讲的问题。
大家知道,我们的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一个领导广大群众战斗的党。党为了要实现自己所负担的历史任务,便要和各种时期的革命的敌人斗争,便要和各种不同的革命的阶层与阶级联合。党从出生的那一天起,便没有一刻钟不是处在严重的战斗环境中。党与无产阶级是经常处在其他各种非无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甚至封建残余势力的包围之中。这些其他各种阶级,便在同无产阶级的斗争或在同无产阶级的联合中,经过党与无产阶级内部不稳定的成分,侵入到党与无产阶级的内部来,在思想意识上,在生活习惯上,在理论上,在行动上,经常影响党与无产阶级。这就是党内各种错误和不良倾向的来源,这就是党内各种机会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这也就是党内斗争的来源。
党内斗争是党外阶级斗争的反映。
我们的党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不只是同党外的敌人进行斗争,并且也同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的影响进行斗争。这两种斗争是有区别的,但都是必要的。如果我们党不进行这后一种斗争,不经常在党内进行反对各种不良倾向的斗争,不经常在党内清除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克服左的右的机会主义,那末,这些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左的右的机会主义就会在党内发展,就要影响与支配我们的党,就要使党不能巩固发展,就要使党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就要危害党,使党腐败下去。这些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左的右的机会主义就可能腐蚀我们的党或党的某些部分,就可能使我们的党或党的某些部分起质的变化,变为非无产阶级的组织。比如,欧洲的社会民主党〔128〕,就是因为这样而被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所腐化,就是因为这样而变成了资产阶级式的政党,成为资产阶级主要的社会支柱。所以这种党内斗争,是完全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那些企图避免党内斗争的想法,那些不愿批评别人错误以便换得别人也不批评自己错误的想法,是完全不对的。
这种党内斗争,主要的是思想斗争,它的内容是思想原则上的分歧与对立。在党内,由于同志间原则上的分歧与对立,虽然可以发展到政治上的分歧,在某种情形下,甚至不可避免地发展到党内组织上的分歧,但是它的实质,它的内容,基本上还是一种思想斗争。所以没有思想原则分歧的党内斗争,同志间没有原则分歧的相互倾轧,就是一种无原则的斗争,无内容的斗争。这种无原则无内容的斗争,在党内是完全不必要的,对党是有害无益的,每一个党员都是应该切实避免的。
党内斗争是保持党的纯洁与独立,保证党的行动在代表无产阶级最高利益的路线上进行,保持党的无产阶级性质所完全不可缺少的。为了这个目的,党内斗争还必须在两方面来进行,必须在两条战线上来进行。因为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是从两方面来影响党的,是从右面或者从左面来进攻党的,是在党内表现为右倾机会主义或左倾机会主义的。因此,我们的党内斗争,必须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同时又反对左倾机会主义。必须向这两方面斗争,才能保持我们党的无产阶级的性质。如果不是这样,如果我们只进行单方面的斗争,如果我们疏忽对任何一方面的警戒与斗争,非无产阶级思想就可以、而且一定从我们疏忽的一方面来进攻党,那也就不能保持党的纯洁与独立,不能巩固党。所以党是在不断的党内两条战线的斗争中巩固与发展起来的。
斯大林同志说:“只有通过为维护一定的原则、一定的斗争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一定的斗争方法的斗争,矛盾才能克服。在当前政策问题上,在纯属实际性质的问题上,可以而且应该和党内抱有不同思想的人作各种妥协。但是,如果这些问题和原则上的意见分歧有关,则任何妥协、任何‘中间’路线都无济于事。在原则性的问题上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中间’路线。应当成为党的工作基础的不是这些原则,便是另一些原则。原则问题上的‘中间’路线是引起思想混乱的‘路线’,是掩饰意见分歧的‘路线’,是使党在思想上蜕化的‘路线’,是使党在思想上灭亡的‘路线’。”〔129〕又说:“我们党的历史就是克服党内矛盾并在克服这些矛盾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我们党的队伍的历史。”〔130〕这就是党内斗争的必要性。
关于党内斗争的这种必要性,关于党内自由主义与调和主义之如何要不得,在列宁、斯大林著作中说得很多,同志们可以去看,我在这里不多说。我现在所要说的问题,是怎样进行党内斗争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的问题。现在大家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是完全必要的。现在我不想全盘地来说明这个问题,而只是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就我个人所观察到的,来提出我的意见。至于这些意见是否完全正确,还请同志们大家来讨论。
二中共产生的特殊条件与党内斗争中的偏向
同志们!马克思、恩格斯为世界无产阶级做好了什么工作呢?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为无产阶级在思想上理论上准备了完整的体系。不仅如此,他们还为无产阶级建立了独立的组织,领导了无产阶级的群众斗争,建立了第一国际〔131〕。第二国际〔132〕成立初期曾受到恩格斯的指导和影响。马克思、恩格斯教育了并且指导了工人阶级怎样组织起来,怎样进行斗争。
在第二国际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时代),各国社会民主党在工人中是进行了广大的组织工作,广泛地开展了组织工人阶级的运动,在组织上是获得很大的成功。不过当时是在资本主义“和平”发展的时期,工人阶级的组织也是在这种和平时期建立起来的,党与工会之间的区别还不很明确。恩格斯去世以后,第二国际在考茨基辈领导之下,对党内机会主义采取不可允许的调和路线,以致机会主义腐蚀了第二国际各国党。这种党与工会,一到帝国主义时代,一到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就显出它不能担负无产阶级在新时期中所应该担负的革命的任务,以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就不能不走到破产与没落。
列宁的时代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不同,这是帝国主义时代,资本主义走向灭亡的时代,这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这时代要求无产阶级建立坚强的、战斗的政党,建立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完全统一的,并和无产阶级群众有密切联系的政党,依靠这样的党,才能胜利地去进行极端严重的革命斗争。因此,列宁除在各方面恢复与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而外,还特别创立了一个完备的关于建设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学说。关于我们党的建设的学说体系,基本上是列宁创立的。这个党的建设的学说,是和指导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战略策略完全不可分离的。
列宁创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时期的条件是怎样的呢?
在当时,一方面是帝国主义大战的迫近,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的迫近;而在另一方面,拥有广大组织的第二国际的各国社会民主党,还没有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自觉,还不愿意也不敢去准备无产阶级的革命的进攻。因此,第二国际各国党在组织上也是散漫的,有派别分歧的,不能进行稍为严重的战斗,因此也就完全不能适应当时无产阶级的革命要求。当时各国社会民主党,不仅在理论上、政治上陷入了右倾机会主义的泥坑(如劳资合作的理论,资本主义可以和平发展到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可以经过议会斗争掌握政权、不必经过革命,因而不能建立无产阶级革命的战略策略等等),而且在党的组织问题上,也完全是右倾机会主义的。第二国际各国党及俄国的孟什维克〔133〕,主张党的组织上的自由主义,主张无产阶级的政党降低到普通工人组织的水平,主张党内不要严密的组织与严格的纪律,主张无原则的党内和平,容许党内的派别(具有不同思想和组织系统的派别)存在等,对于第二国际各国党来说,党的统一与纪律,党内的自我批评与党内斗争是不可理解的,是完全不需要的。这便是第二国际各国党在组织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主要的具体表现。
在当时,还有俄国的经济主义派〔134〕,欧洲(如法国)的工团主义派〔135〕等,他们主张工人阶级不要有政党的组织,拒绝组织工人阶级的政党,或把工人阶级的政党附属在职工会之下,主张“工会独立”,否认党对于工会的领导作用……。
在当时,一方面,无产阶级革命的战斗任务摆在面前,要求有一个坚强的战斗的党去领导广大群众,执行这种任务;另一方面,拥有数百万党员和工会会员的第二国际各国党又是那样的松散,那样的不能战斗,而且各种机会主义思想支持着这种组织上的落后与散漫。这便是列宁建设布尔什维克〔16〕党的时期之具体的重要条件。
列宁在上述这种条件下,为了建设一个能够胜任领导无产阶级革命的政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统一与巩固的政党,就不能不集中力量反对第二国际各国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机会主义,尤其不能不反对他们在党的组织问题上的机会主义。列宁的布尔什维克党最初与孟什维克的分歧,就是在组织问题——入党条件问题上的分歧。列宁的布尔什维克的党的建设的学说,是在反对第二国际各国党组织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创立起来的,是在反对经济主义派、工团主义派不要工人政党的理论的斗争中创立起来的。所以在列宁的党的建设的学说中,就充满了反对各种组织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即反对自由主义与调和主义的理论,反对把无产阶级政党降低到普通工人组织水平的理论,反对党内的无原则的和平,反对党内的派别组织与派别活动等。列宁并在反对这些组织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确定了:党是无产阶级中最觉悟、最勇敢、最进步的分子组织起来的最先进的部队,最有组织的部队,最有纪律的部队,而且是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因为无产阶级不仅有党的组织,而且有职工会、合作社、文化教育团体以至政府、军队等等的组织,然而党是无产阶级这一切组织中的最高形式,在政治上能够指导其他一切的组织。因此,列宁就把党和其他工人阶级的组织明确地区别开来了。列宁并且确定了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党有统一的铁的纪律。这些党的组织原则,是列宁在反对第二国际各国党在组织上的机会主义的斗争中建立起来的。这些,就是列宁关于党的建设学说之主要内容。
列宁主要是在反对党的组织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来建设党,而主要不是在反对党的组织上的左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来建设党的。在十月革命以前,党的组织上的左倾机会主义还没有发生,或者还没有发展成为系统的机会主义,所以在列宁关于党的建设的学说中,充满了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即反对不要严格的组织与纪律,反对无原则的党内和平,反对不要党内的思想斗争及害怕自我批评,反对党内的自由主义、调和主义,反对工会独立主义等。这是由于列宁建设党的时期之具体条件产生的。
但是,如果我们说到中国共产党的建设的具体条件,那就和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前那时候的条件完全不同。
第一,中国党的建设是在十月革命以后,是在俄国布尔什维克已经取得胜利,有了活的榜样以后,所以一开始就是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之下,照着列宁的原则去进行建设。
第二,中国党从开始到现在,在思想上和组织上都没有受到欧洲社会民主党第二国际的影响。
第三,中国没有欧洲那样的资本主义“和平”发展的时期,容许工人阶级和平的议会斗争,也没有欧洲那样的工人贵族阶层。
第四,在中国党内小资产阶级和农民的成份占着相当大的比重,并有若干游民成份,这是中国党内左右倾机会主义的社会基础。
由于前面四个条件,就使我们中国党的建设,一开始在主观上就是按照列宁的原则和道路进行的,布尔什维克党的一些组织原则,在我们多数的党员中就能背诵出来。而社会民主党的那些传统与习惯,在我们党内是没有的。因此,就这方面说,我们走了直路。我们的党从最初组织起就有自我批评和思想斗争,就确定了民主集中制,就有严格的组织与纪律,就不允许派别的存在,就严厉地反对了自由主义、工会独立主义、经济主义等,因此在我们党内公开提出系统的组织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的理论,是还没有的。认为不要自我批评和党内斗争,不要严格的组织与纪律,不要工人政党及工会独立等等主张,在党内是不能公开发表的。虽则我们党内的思想斗争还有不够的地方,但那还是由于理论水平的低下,不能看出原则上的分歧,或者是被党内个别负责人采用非常办法压制自我批评的结果,而不是由于党内有什么系统的反对党内斗争的理论。
但是,我们中国党建立时期的这些特殊条件与特殊情况,是发生两方面的影响的:一方面是好的,使我们一开始就建立了一个列宁式的中国共产党,在主观上严格遵循着列宁的原则,这个党一开始就有严格的自我批评与党内斗争,这是推动我党进步的一种原动力,使我党进步很快。但是另一方面,又使我们的同志常常走到另一个极端,犯了另一个错误,就是常常使我们党内的斗争进行得过火,斗争得太厉害,毫无限制地斗下去,走到了另一个偏向,左倾的偏向……。
许多同志是机械地错误地了解列宁的原则,把列宁的原则绝对化。他们认为:党在组织上的高度集中,就否定了党内的民主;党内斗争的必要,就否定了党内和平;党为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在政治上领导其他一切无产阶级的群众组织,就否定了工会及其他工人的与劳苦群众的组织之独立性;统一的铁的纪律,就消灭了党员个人的个性及党员的自动性与创造性……。
许多同志是死记着列宁的原则,认为党内斗争是必要的,自由主义、调和主义是要不得的。但他们是机械地死板地运用这些原则,他们以为在党内不论在什么时候,不论在什么情况之下,不论在什么问题上,都应该而且必须进行不妥协的斗争,而且是斗争得愈凶愈好;党内斗争的方式,党内批评的方式,愈激烈愈尖刻就愈好;同志间在党内的对立,愈尖锐就愈好。不然,就会犯自由主义、调和主义的错误。为了要证明自己没有自由主义与调和主义,并证明自己是一个“十足的布尔什维克”,他们就离开时间空间的具体条件,在党内进行无原则的斗争。如是,这些人也就成为党内斗争中没有正确立场的“打手”,无原则的“斗争家”,嗜好斗争的“斗殴家”,为斗争而斗争。这是无产阶级队伍中的丑事,这当然不能证明他们是“十足的布尔什维克”,而只能证明他们对于布尔什维克的侮辱,借用布尔什维克的名义和形式在党内进行投机。
许多同志不了解:党内斗争是原则的斗争,是为拥护这一个或那一个原则而实行斗争,为确立这一个或那一个斗争目标来进行斗争,为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达此目标的斗争方式而斗争。他们不懂得:在当前政策问题上,在纯属实际性质的问题上,只要不涉及原则上的分歧,是可以而且应该和党内抱有别种意见的人作必要妥协的。他们不懂得和不了解:在原则性的问题上,在确立斗争目标的问题上,在选择达此目标的斗争方式的问题上,是应该和党内抱有别种意见的人进行不调和的斗争的,而在当前政策问题上,在纯属实际性质的问题上就不应该和党内抱有别种意见的人实行不调和的斗争,而应该作必要的妥协。这些正是列宁、斯大林的党所固有的作风,但是没有被我们许多同志学到。他们在这些应作必要妥协的问题上,也实行不妥协的斗争,于是他们就没有不对抗的问题,没有不对抗的时候,没有不对抗的人。一切与他们不同的地方,他们都要实行对抗,强使其绝对的相同,他们是一切都不妥协,绝对不妥协。他们把一切的矛盾都看成对抗,对抗着一切,这就是他们的绝对主义。
许多同志不了解:什么是原则,什么是属于原则的问题,什么是党的战略计划和策略路线,并抓住这些原则问题,这些关于战略计划和策略路线问题上的分歧来进行斗争。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经验还是格外的低下,他们还抓不到这些关系重大的问题,并且为这些问题来进行争论。然而他们又死死记得在党内是要斗争的,不斗争是不对的。他们虽抓不到这些重大问题,不能从原则上提出问题,可是他们还是要斗争的。于是他们就只能抓住个别的现象,个别的问题,同党内抱有别种意见的人来实行无原则的斗争与争论了,并因此而造成同志间的不团结,互相对立,及组织上的分歧。这种党内斗争中的恶劣现象,在我们党内是存在的。
上述这些,是中国党内斗争中的一种偏向,是在中国党内特别严重的(在外国党内虽然也有)一种偏向。这就是党内斗争进行得过火、进行得毫无限制,走到另一个极端——党内斗争中的左倾机会主义,党的组织上的左倾机会主义(否定党内民主,否定原则上一致的党内和平,否定工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的相对的独立性,否定党员的个性及其自动性、创造性等)。这是由于中国党的特殊环境与特殊条件产生的。
在这里,还要说到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反对左倾机会主义的原则斗争没有被中国党的许多同志所注意这一种事实。十月革命后,俄国党内产生了左派共产主义的一派〔136〕,他们反对布列斯特和约〔137〕,在以后又有关于工会问题的论争〔138〕。十月革命以前,在布尔什维克内部虽也有过以左的面目出现的召回派〔139〕一派人,但不久即被克服,不象布列斯特和约时期左派共产主义那样严重。俄国这一左派不久也被列宁克服了。但在西欧各国又产生了“左”派共产主义,他们提出“不作任何妥协”的口号,反对参加国会,反对合法斗争,反对和社会民主党左翼进行必要的联合。在这种情形下,列宁就在一九二○年四月间写了《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以纠正这种倾向。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从前不相信无产阶级可以夺取政权的,现在有了活的事实,给了右倾机会主义以致命的打击,就在这种情形下产生了左倾机会主义,以为革命可以不经过任何迂回道路,一个早晨就可以胜利。这种情绪,中国党内也发生过,在某些时期内并且占了统治的地位。犯这种错误的人们完全不注意列宁论“左派”幼稚病一书的重要性,在政治上反对迂回,反对等待,提倡少数先锋队可以不顾广大群众还没有跟得上来的事实,就实行冒险的进攻,反而骂其他的人为“右倾机会主义”。一切组织上右倾或左倾的机会主义,都是从政治上的右倾或左倾而来的。中国党内既在某些时期犯过政治上右倾或左倾的错误,于是也就在组织上犯了这种错误。而特别是在内战时期犯过冒险的左倾错误,于是在组织上的过火的党内斗争就产生了。
在中国党内斗争问题上,如果可以这样来分的话,那末就存在着以下三种错误倾向:第一是党内的自由主义与调和主义。第二是机械的、过火的党内斗争,党的组织问题上及党内斗争中的左倾机会主义。第三是党内无原则的纠纷与斗争。
以上三种偏向,在本质上说来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因为党内无原则的纠纷和斗争、党内的过火斗争与自由主义都不是马列主义,都是反马列主义的表现形态,上述三种倾向是仅就其形式来分的。
这就是中共产生的特殊条件和党内斗争中的偏向。
三机械过火的党内斗争之表现
同志们!在上述三种党内斗争的偏向中,第一种自由主义的偏向,我今天不准备多讲。虽然我并不认为目前党内自由主义的偏向不严重,目前反对自由主义不重要,我也还不能相信同志们对于自由主义这一种倾向及其在各种具体问题上的表现,是已经彻底弄清楚了的,我想许多同志是还没有彻底弄清楚的。但我今天不准备讲它,下次有机会时再讲。我只提出党内自由主义倾向在最近有些发展,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为党内斗争中一种主要的倾向,党内思想斗争是开展得不够的。因此,就使得党内许多错误的倾向和不良的现象,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纠正,党的纪律也逐渐地松懈起来,这是很不好的。这是由于最近有大批的知识分子及新党员加入到党内来,他们是带有浓厚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到党内来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都还没有受到无产阶级铁的纪律的锻炼;同时,过去犯过左倾错误及党内过火斗争错误的许多同志,在今天他们又反转过来犯右倾错误,犯自由主义错误。长期统一战线的环境,资产阶级影响党内的可能性也增加了。暗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则用一切方法发展与拥护党内的自由主义。因此,就使得党内自由主义的倾向发展起来。这是我们在加强党性锻炼的斗争中必须严格反对的一种倾向。比如有些同志看见别人犯错误不说,怕人报复;好朋友犯错误不说,相互隐瞒;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随便批评、发牢骚、小广播等……这些现象,在党内是相当普遍存在的。还有特别严重的一种现象,最近也在党内产生,就是有一种人,生怕别人向党内上级报告他们的缺点与错误,怕人告状。一方面,他们不能禁止自己不犯已经知道的错误,他们明知故犯;但另一方面,他们又要禁止别的党员向党向上级报告及在会议上批评他们。他们做了一些错误的不正当的事情,犯了错误,但他们不肯将错误揭露,以便改正他们的错误及缺点。他们讳疾忌医,他们不知道只有将错误揭露才能改正错误的真理,他们要隐蔽错误,把错误当作比什么宝贝还要珍贵地隐藏起来,于是他们就不只是想办法使别人的眼睛不敢正视他们的错误,他们还要想办法禁止别人的嘴巴不敢向党向上级报告他们的错误,取消别人以完全正当的组织方式在党内说话与批评的权利。他们恐吓其他的同志说:“你敢于向上面报告,那我就会对你不起的!我要揍你的!揍你这个喜欢向上面拍马屁溜勾子的东西!”痛恨那些向上面报告及讲过他们错误的同志,而永记在心,并要想办法报复。这种现象是完全失了党员气味的恶劣表现。他们要隔离党的领导机关与党员群众的联系,以便他们能够在党内为非作恶。这种现象是应严格禁止的。
任何党员看见其他党员犯错误或其他一切不利于党的事情,必须向党向上级报告,不报告是不对的,报告是完全对的。禁止别人向党向上级报告自己的缺点错误,是完全非法的,党内是绝不能容许的。当然党的领导机关在得到这种报告后,应调查清楚事实,审慎处理,而不能单凭一面之辞,轻率随便地处理。
目前党内的思想斗争应该适当地开展,这是我们已经决定了的。在某些党的环节,犯自由主义错误特别严重的地方,应该根据事实,开展反对自由主义的具体斗争,克服这种错误。毛泽东同志在几年前写了一篇《反对自由主义》的文章,举出了党内十一种自由主义的现象,至今仍保持其效力,你们应细心研究,并遵从这篇文章来纠正与反对自由主义的思想。同时,在党的建设的课程上,也会要详细讲到自由主义的。所以今天就讲到这里。我现在着重讲第二第三种偏向;因为这两种偏向是从来没有人在党内系统讲过的。
党内机械的过火的斗争,表现在一些什么地方呢?表现在以下的一些事实上:
第一,在地方党及部队党内,经常举行所谓“斗争会”,甚至在政府机关及群众团体等非党组织中也经常举行这种“斗争会”。这种“斗争会”是预先布置好了的,主要的不是为了检讨工作,而是要打击某某人,不是首先“对事”而是首先“对人”斗争,主要的不是向某种不正确的思想和原则进行斗争,而是向某人斗争。所谓“斗争张三或李四”,目的就是要打击某某犯了错误的同志。“斗争会”的实质,是一种同志的审判会,主要的不是从思想上去解决什么问题,而是要从组织上去解决问题,去压服某些敢于坚持自己不同意见(这种意见不一定是真正不对的)的同志,或调皮捣蛋的同志。而且在每一次“斗争会”对被斗争的人,大多数必有组织结论。很明白的,这种斗争方式是不对的!
为什么不对呢?
首先,“斗争会”这个提法就不对,就不通。既有所谓“斗争的会”,那末是不是还有所谓完全“无斗争的会”呢?如果我们把某些“会”认为是专门进行斗争的会,又把另一些“会”认为是完全不进行斗争的会,那就是一种观念上的糊涂!在这里,证明许多同志是不懂得斗争的绝对性和普遍性的,是把斗争与教育机械地分开的。
党内斗争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党与教育犯了错误的同志。所以党内斗争本身就是一种党内不可缺少的教育;而党内的教育也是一种党内斗争,一种比较温和的斗争。因此教育与斗争是不能分开看的,斗争即是一种教育,教育即是一种斗争,机械地分开是不对的。
其次,这种“斗争会”是党内宗派主义及对干部对同志实行错误的打击政策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为了要打击被斗争的同志,而不是为了要帮助、教育或挽救犯错误的同志。主要的是对人斗争,而思想上的分歧与对立反而被忽略了。因此这种“斗争会”常常不能真正加强党内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的一致,反而常常加深党内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的分歧,加深党内不团结的现象、无原则的纠纷,及助长党内宗派主义的发展。
至于在非党的机关团体中举行这种“斗争会”,那更是不对的。
第二,党内机械的过火的斗争形式,还表现在:有些同志以为党内斗争是斗争得愈凶就愈好,问题提得愈严重愈好,搜集别人的错误愈多愈好,给别人戴的帽子愈大愈好,批评的语句愈尖刻愈好,批评与斗争的方式和态度愈严峻愈粗暴愈好——讲话的声音愈大、面孔板得愈凶、牙齿露出来愈长……就以为是愈好,就以为是“最革命不过”的了。他们在党内斗争与自我批评中不讲求适当,不讲求分寸,不讲求适可而止,毫无限制地斗下去。很明白,这也是完全不对的!
第三,有些同志还不了解:党内斗争基本上是一种思想斗争,是要在思想上求得一致才能保持与加强党内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的一致,是要从思想上、原则上去解决问题之后,才能在组织上、行动上解决问题。然而要在思想上、原则上求得一致与解决问题,要去克服别人不正确的原则,要去纠正别人不正确的原则,要去转变别人的思想,要去纠正别人久已相信的原则、观点和成见,就不是那样容易的事,就不是采用那样简单的办法,三言两语,或一场斗争会所能做到的,不是采用单纯的压迫手段与强迫办法所能做到的,而是需要经过艰苦的说服教育工作与各种复杂的斗争,经过相当长期的教育与斗争及革命的实践,才能够得到的。有些同志不是这样来认识党内斗争的实质,而是把党内斗争简单化、机械化、庸俗化,认为党内斗争只是一种组织上的形式上的对立,只是一种简单的打架或者骂人,只是一种吵嘴或者角力,而不是要从思想上、原则上去求得真正的一致与解决问题。或者认为党内思想上、原则上的分歧,是可以用这种简单机械庸俗的办法来解决的。很明白,这是完全错误的!
由于这些同志不是从思想上、原则上去克服党内的分歧,去纠正某些不正确的倾向与现象,来保持或达到党内的统一,而是企图用一种简单的组织上的办法,用一种对党员的压迫手段、打击政策与惩办制度来达到或保持党内的统一,所以他们就采用各种错误的过火的党内斗争方式,所以他们就不是细心地、周到地从原则上思想上去说服同志,而是采用一种单纯的组织上的办法,行政上的办法,甚至敌对的方式去压服同志,吓住同志。他们随便对同志做组织结论,在组织上去处罚同志。他们惨酷地处罚党内的同志,不论何种党员犯的错误大小,不管其承认及改正与否,一律给以同样的处罚。这就形成党内的惩办制度。他们常用开展斗争的办法,去开展工作,推动工作,故意去寻找“斗争对象”(党内的同志)作为机会主义的代表者来开展斗争,牺牲与打击这一个或这几个同志,“杀鸡给猴看”,以推动其他的干部党员去努力工作,完成任务。他们故意搜集斗争对象的缺点错误,形式地、片断地收集他不大妥当的言论行动,把这些缺点错误和不大妥当的言论行动又孤立起来看,当作就是这个同志的全部。把这个同志个别的缺点错误夸大起来,替他构成为机会主义的系统,在党内同志中造成对这个同志极不好的印象,激起党内一切仇恨机会主义的心理,向着这个同志来斗争。于是“死老虎人人可打”,一些人的报复心理也发展起来,揭发他一切的错误缺点,任意提到原则的高度,甚至捏造一些事实,凭着主观的猜疑及完全不可靠的谣言,乱加给这个同志以各种罪状等等,非把这个同志弄得昏头昏脑不可。这样做了之后,他们还不允许这个被打击的同志起来做任何的辩护。如果他有辩护的话,那末又说他故意辩护错误,承认错误不彻底等等,再加以打击。不允许被打击的同志在服从组织的条件下保留意见,不允许向上级控诉,一定要被打击的同志当时认错。如果被打击的同志被迫都承认了的话,那末思想上、原则上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又是不大注意的。所以在党内也发生过这种事实:即某些同志在斗争中承认错误过多,为了免遭打击起见,不如一切都承认好些。错误虽承认了,实际上他自己也还是不懂得的。在这里也就证明这种斗争方法不能培养共产党员坚持真理的顽强性。
第四,是将党内斗争方法与党外斗争方法不加区别地混淆起来。有些同志,将党内斗争的方法机械地搬到党外的非党的群众团体及机关中去使用,用党内斗争方法,去向非党干部和群众斗争;另外有些同志,用对敌人对异己分子斗争的方法,来向党内的同志斗争,用对付敌人与异己分子的办法,来对付党内的同志。一切挑拨离间、阴谋诡计都使用出来。把监视、逮捕、监禁、审判等办法也运用到党内斗争中来。如有些同志在锄奸工作中所犯的过左错误,大半就是没有将党内斗争与对敌斗争严格区别开来的结果,是把党内思想斗争与锄奸工作混淆起来的结果。党内也往往有敌人的奸细暗藏着,对于这种暗藏的敌人,必须根据事实进行斗争,把他们揭露出来和驱逐出党;但这与共产党员犯错误需要进行教育性的斗争完全是两件事,必须把二者区别清楚。党内斗争与党外斗争是有密切联系的,但斗争的方法和斗争的形式必须区别开来。
还有些同志(其实这已经不能称为同志)则公然依靠与假借党外的力量来进行党内斗争,向党要挟和恐吓。如有些人,依仗他们一部分的工作成绩,依仗他们的部队和枪杆子,依仗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或某一部分的统一战线关系等,而向党向上级机关进行斗争,要挟上级机关及党接受他们的要求与意见,向党闹独立性,向党宣告独立。或者利用党外的、甚至资产阶级的、敌人的报纸杂志及各种会议来批评党,向党的上级机关及向某些同志和干部进行斗争。很明显的,这与另外一些人依仗党的势力,去强迫、命令、压迫党外的群众,去向党外人士进行敲诈勒索,是一样严重的错误。这些人是站在党外来向党斗争,因此他们虽尚挂着共产党员的名,却已经完全离开党的立场,成为党的敌对者。
第五,我们党内的许多问题都是在会议上解决,或经过会议解决,这是好的。但各个组织中,有许多会议是没有经过准备和预先调查研究的工作的,常常在会议上发生许多不同的意见与争论,而一切会议又必由最负责的参加者来做结论,一切会议的结论又等于决议,在这里也常发生许多毛病。我看见有些会议上的争论,最后逼到指导员或支部书记或其他负责同志来做结论。但这个负责同志自己是完全无把握的,问题是完全没有弄清的,然而事情是逼来了,非做结论不可,否则不能做负责同志。这个负责同志只得来做结论,有的则表现非常狼狈,汗流浃背,粗率地把结论做下来,而这个结论也即等于决议,事情就照这个结论决定下来,这当然是要发生许多错误的。有些同志,当着他们对问题还没有把握决定的时候,他们不肯说明自己还没有把握,要求有一个考虑与研究的时间,或向上级请示的时间,而要顾全面子,保持地位,硬说自己是已有把握的,随便决定下来,结果常常是不正确的。这种情形,也应该纠正。
我们一切同志对一切的问题,应该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要“强不知以为知”。党内的问题,不是依靠蛮横所能解决的。一切会议应该有结论,但不能决定的事情,或尚有疑问、尚未弄清的问题,就不应随便决定。决定的事情一定要是自己相信的,如果自己还无把握相信的事情,可以保留下来再加以研究或请示。会议的结论,不一定要参加会议最负责的同志来做,谁报告,在讨论之后,即由谁做结论。但这个同志的结论不一定等于决议,会议的决定可以和这个同志的结论不一样。
以上这些,就是机械的过火的党内斗争的一些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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