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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笔力界说
发布时间:2017/1/30  阅读次数:229  字体大小: 【】 【】【
       书法笔力界说
       由“逆”、“涩”又可说到力。
       近年的书论界曾有过一场争论:一部分人说书法之力即等于自然之力。这即是说.一个书家用多少力,书法作品中即有多少力。另一部分人说:书法之力完全来自感觉,与自然的物理之力毫无关系。这又意味着书法之力只存在于子虚乌有之中.作者不用力观众也能看到力:观点针锋相对,势同水火,但两者孰是?
       仅仅把书法之力等同于自然之力.那么按照书法重视笔力之美的标准推之,所有的大力士都可以是书家了。这当然是令人发嘘的谑谈,没有人会同意的:但以为书法之力仅仅存在于对线条形式的感觉之中.与自然之力毫无关系,却也是偏颇之见。当作者并未意识到有力量美的价值时,观众怎能期望他对笔力的重视,并在作品中感觉到这种美的存在呢兮考虑到艺术形式的存在——美的存在,是一种主体与客体进行交融的结合体的存在:我们对书法中力的美也不妨作如是看:它既不纯粹是客体(作者不倾注力则观众当然看不到),也不纯悴是主体(作者对力即使有出众的感受与表达,不通过技巧把它投射在形象上,观众同样可以毫无反应)。关键,即在于作为中转媒介的线条形式能否最大限度地去充分表现它的存在。
       书法对“力”的讴歌可谓不厌其烦:万毫齐力、五指齐力、力透纸背、笔力千钧、乃至四指争力法等等,术语多得难计其数。“万毫齐力”乃至要求笔毫的所有毛颖皆要使力,而不仅仅是笔尖而已。“五指齐力”则要求每一指皆用力……诸如此类的评价标准,的确反映出古代书家的审美心态。但这种种力,首先是作为审美感觉而存在,而不是作为物理衡A的标准而存在。“万毫”与“五指”的齐力,只是指一种协调合作的力的美;能透纸背的力,当然也不是可以实际标量而只是一种感觉。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的确不是实际的力的概念。
       但它仍然需要实际的力的支持。相形之下,它不是一般的对力的认识与衡最——一管轻同片羽的毛笔,所需之力几何?但也许一个大力士足以扛原,却操纵不了这一管小小的毛笔。在此中需要的,是操纵之力、控制之力。这就如同打锤之力是顺势而下,而将手臂伸平,并未举任何重物,不须片刻却会使人倍感酸痛难忍一样,前者之力只是一种简单的发出;而后者却更需要控制,因此相比之下,后者的力在质最上和难度上都要远远大于前者。书法之力属于后者,一个丈八军汉可以对它徒唤奈何,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却对它纵摘自如,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看,书生之力远远大于军汉之力。
       举重若轻是书法之力在表现上的最高境界。蛮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足取。但这不意味着可以软弱。关键是看作者输出之力在线条中是否达到了第一流的展现——不是一对一、而是不断生发的技巧控制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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