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书法创作的总体把握
这是一幅写得颇有意趣的行草之作。浏览品鉴,但见笔锋所到之处,上下管领,纵横捭阖。或鼓努为力,笔势横撑(如“是”字);或纵笔下行,夸张牵长(如“竹”字);或藏头护尾,深隐圭角;或顺笔着纸,锋芒咄咄。用笔抑扬顿挫,轻灵劲健,恣意开合,潇洒飘逸,笔画瘦硬、峭拔。间以渴笔飞白线出,陡增涩辣之气。字之体势大之,小之,阔之,狭之,方之,圆之,端庄平正(如“曹”字)与欹侧险绝(如“州”字)交替,俯仰参差,揖让伸缩,情态务变。其中“疾苦声”、“曹州县吏”两处,写得尤为精彩。用笔使转灵妙,盘纡适度,穿插得体,连笔处不拖沓,断笔处气韵不绝,笔意连绵却无故作缠绕之弊。如果全篇均能与这些字的书写水平相当,则此幅必当评为佳作。
惜乎美中不足的是,作者笔下的技法有着明显的不稳定性。作品既作行草书,便应以行草书的笔法、笔势、笔意为统摄,保持作品书体及风格的一致性。即笔法应以圆为主,多曲笔,少直笔,使转钩环,抽拔盘行。真贵方,草贵圆,草书居动以治静,技法的处理均应以此为准则。而作品中几处(如“卧”、“民”、“小”、“一”、“枝”等字)不同程度地书以楷书笔法或结构体势,使得原本潇洒畅达的笔意受到阻滞,这几个字与其飞动流走婉转活脱的主体风格相悖,时空的突然转变,打破了行笔落墨的节奏,影响了全篇气息的流动与贯通,使本应浑然和谐的作品出现视觉上赏读跳跃的紊乱,削弱了作品的艺术表现力。
显然,此行草系以小笔写成,(可以推测,作者写小字颇具功力。)笔画瘦硬而筋显骨露。看得出来,这是作者使用工具的习惯。可能是因杜甫有“书贵瘦硬方通神”的论句,一些书家便有了既瘦且硬的笔法追求,且愈瘦愈硬,并以之为美。其实,这只是诗圣的一家之言,一己之见。书法作为艺术,其笔法美中,“瘦硬”不是“通神”的专利和唯一捷径。决定其美者,笔力是第一关键。笔力到,无论粗细肥瘦,字之筋骨血肉精气神自然俱备而“通神”。颜真卿,苏轼、米芾、刘墉诸家之行草名作,并非“瘦硬”,甚或丰腴,却亦神韵超绝,如何理解?如果一味追求“瘦硬”,势必笔锋过处,点画怯薄,筋骨毕呈,精神外露无遗,缺乏含蓄蕴藉,难以达到耐咀嚼品味的“通神”的境界。作者以小笔写大字,难免锋羽杀尽而捉襟见肘,力不从心。若换大一些的笔来写此诗,效果肯定会好些。
再细说,作品中“縂”字草书写得不够规范。其左偏旁“?”草写缺一折,写成了草书的“月”旁。而右部写成端正的楷书。草书结构中,这种一半真(楷)书一半草书的组合,叫做“真草偏枯”,而这正是草书结构法之一忌。
作品落款中亦有小疵。作者书录的是郑板桥的一首完整的七绝诗,而款写成“诗句”,显然失误。“岁次”即年次,既写了“辛已年”,“岁次”便可略去。“岁在辛已”可以,“岁在辛已初秋”便不通了。我等习书者,追求笔精墨妙的同时,亦应掌握必要的文字常识。从一定角度讲,正文表现功力,款识体现学养。作者笔下功力已相当可观,因不慎于此“小节”处而失误,值吗?
点评:董文(辽宁省书协副主席、沈阳市书协主席)
参古取法高 融会得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