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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主义:书写观念的欲望
发布时间:2017/1/23  阅读次数:177  字体大小: 【】 【】【
书法主义:书写观念的欲望
张颐武
             一只手,一支笔和一张纸,构成了书写。它提供了一种诡异的事实,文化就是这样产生出来的。那张充塞墨迹的纸在这个世界上飘流、延异的漫漫旅途,无疑显示了一种隐喻的指向。“书法”乃是一个最为玄妙和暖昧的指称,它指的是那张四处飘流的充塞墨迹的纸?还是那张纸背后的一整套话语?是那些可以辨认的文字?还是那些图形?一切都被“书法”化做了一种脱离了书写的日常效用的超验之物。它被化作为一种展品,悬挂于艺术博物馆中,我们的目光只能仰视这些符号,在它们的组合之中,“艺术”被话语所限定,它提供一种想像的能指,当这能指的“书法”在被洛齐消解为“主义”的《文本》之前,“书法”似乎仍在向我们提供两个不可变更的前提。首先,“书法”乃是对字的书写,这些字乃是可读解的,只有所指的“本文”,对于文字意义的可理解性的追求,字本身向实在展开的信念乃是书法存在的前提。其次,“书法”本身却是对能指本身的追求,是欣赏能指本身.能指具有一种自定性,它完全脱离了意义而存在。对于“书法”的学习最可以说明这一点,临帖本身完全脱离了任何具体的所指意义,而是对于“字”本身加以模仿,而“书法”的存在也依赖于它所具有的这种“超所指”的特性。因此,所谓“书法”乃是在“所指”/“超所指”,使书法获得了在字的“所指”之外的一种“剩余意义”,这种“剩余意义”的弥漫、播散构成了“书法”本身的存在。“超所指”乃是在阅读文本的一般方式之外的方式。人们欣赏一幅“现代性”的文化产物(有关此点可参阅我在《书法研究》1993年第5期所发表的文章),它的话语乃是“现代性”运作的结果,也是“五四”以来毛笔书写与活动完全非日常化的结果。这样,书法的“超所指”性化为一种权力,一种被“现代”设定为传统和经典的表征。“所指”/“翅所指”之间的暖昧性乃足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在现代性话语中的独特性的W现。书法被确定为一种已消逝的技艺已凝定的传统的展示,它不再是一种活的生命的艺术,而是为了展现一种“他者”之存在而不断出现的特性的表征,它展现文化的特性,展现某种想像的文化本质。这是书法在“现代性”之中的意义。
       “书法主义”是一个极为诡异的表述,把“书法”与“主义”加以混合的尝试,无疑将“书法’框入了一种全新的文化位置之上:“书法”不再是一个确定之物,它不再在“所指”/“超所指”之间漂泊,而是变为一种另异的存在。它不再是一种特别的传统的展示,不再是一种“他性”的证明,而是由原有的规范与性质中反身脱出,获得了一种自由。洛齐的工作乃足带动人们超越界限,打破“现代性”的板滞的结构,是向无限的可能开启自身。洛齐和他的同道们已把“书法”变成了无限多的艺术方式之一种,也就是将之“主义北”了,这种“主义化”乃是将旧的规范之中的旧的“能指”彻底抛弃了,而使得“超所指”不再与“所指”保持平衡,而是扩张其可能,使符号不再具有任何可读解性,“超所指”已变成一种不必再有旧的评价标准和美学判断的东西,一切都在此被改变了,书写本身被解放了。于是“书法主义”通过“主义化”将“书法”再度激活或被消解了。这种激活或消解使书法变为极端的“超所指”,失落了认知的可能,打破了书法/日常的界线,使书法与行动与观念结合,书法不再有自己的结果,最终化作话语本身、过程本身。这就是洛齐目前所在的努力,是他主持“书法主义展示”及制作《书法主义文本》的重要意义所在。
       于是,在亚洲的话语之中,《书法主义文本》使“书法”加入了众多的主义之中,在它由一种艺术门类化为一种主义之时,它也找到了加入当下的文化通道,书写的后现代欲望被展现了,我们终于将自己变成了书写,也将书写变成了我们自己。
       洛齐和他的《书法主义文本》的确是一件值得人们记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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