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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意—书法的灵魂
发布时间:2017/1/20  阅读次数:199  字体大小: 【】 【】【
       笔意—书法的灵魂
       我们知道,笔法可以使汉字的点画有一个好的质感和形态。笔势可以赋予汉字以生命。书法发展到此并没有停止。汉字有了生命力,紧接着就引发出一系列带有生命特征的问题。正如一个有生命力的人,从表面上人们可以看到他的肢体是否健全,比例是否匀称.生性是否活跃,具有什么样的常态等外在特征。但这还不够,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外在表象,进一步感知他的性情、气质、修养、追求等这些灵魂深处最核心的精神状态。这在书法上就称为笔意。
       从客观上讲,如果说笔法、笔势仍属“外在形态”的技法范畴的话,笔意则是一种法形之上的,超然于笔墨之外的,意识形态领域的产物。是意识、意象、意念、意味的总称,是贯穿作品始终的一种不可能完全靠理性把握的抽象的精神状态。
          笔意是人的主观意识的产物
       说到笔意,自然联想到中国的写意画。中国画和德国音乐、希腊雕塑并称世界三大艺术。中国画之所以有如此的魔力,就在于它突破了具象再现的写实手法,实现了具象与意象的巧妙结合。以传神达意为最高境界,使人透过一沙看到整个世界、透过一花窥视一个王国。方寸之间可神游万里。比真实更典型、更动人。
       中国画在立意上,历来强调似与不似之间,齐白石老人有句名言,“不似则欺人,似之不为也”,这就说明了中国画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不是像不像的问题。如果单纯的像,摄影艺术已达到极至。但也不能完全不像,这是欺人的做法。这似与不似之间,是个非常广阔无垠的宇宙概念。由于主观能动性不同,主观对客观认识的侧重点和侧重面不同,表现事物的层次不同;主观能动地把握似与不似度也不同,因而表现同一事物,不同的画家在形象上会有十分巨大的差异性,甚至完全不同。创作者和欣赏者可以展开主观想像的翅膀,在这个空间中遨游。中国画以中国书法作为底蕴,而中国的书法将线条的表现力达到了无有穷尽的程度,它能淋漓尽致地反映阴阳、刚柔、违和、黑白、虚实等自然现象。它的精神意趣,与纸墨以外的自然环境中的一切形态契合。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因此,中国书法给创作者提供的创作空间远比绘画大得多。它可以不受任何客观物质世界的制约,不受客观物质形态的限制,创作主体可以超越情节,跨越时空,直接用线条逼近理想中抽象美的境界。
       书法和自然界中一切形态契合的实现.既是创作主体心。灵活动的表现,也是对一种感觉的认定和把握。有时这种感觉是模糊甚至是不确定的。老子日:“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窍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书法就是这种无象之象,无物之物,非概念所能涵括,非思维所能穷尽,非排列所能重复,“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孙过庭《书谱》)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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