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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书法的结构空间
- 发布时间:2017/1/30 阅读次数:509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书法的结构空间
虽然对研究技法的专门家而论,永字八法的涵义既不准确也很少有实际价值,但作为一种现象,把八种基本笔划加以类型化的解说,终究还是有些益处的。八种笔法当然不能囊括一切,比如通常人们会指出它没有·戈”法,但它毕竟在开始做了。不过我想,挑选一个
“永”字来大做文章,其真实意图是既在笔法又不在笔法一一毋宁说结构倒是一个暗示的目标。书法中结构与用笔不可区分。每一笔划一定有一个固定的位置,这就必然会牵涉到结构问题。比如,讨论笔法通常用中锋、转笔或藏锋以作为规律的整理;而永字八法谈的却是具体化的笔法,这样它当然很难绕开结构间架的课题。
书法的结构与文字的结构同步,写一个字在书法上要正确,在文字上也必然要正确。书法写的是字而不是凭空去编造什么造型,即使时人中有以图腾族徽入书也难成气候,在在可以见出书与字之间的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是一个前提,它在结构讨论中有现实意义。
最早的结构理论是文字理论。从《易》的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最后以书契易结绳,到《周礼》和许慎《说文解字·序》的六书说;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是文字结构的第一次清理、也是书法造型结构依据的第一次清理。第二次清理是在战国秦汉,秦书八体、新莽六体中如古文、奇字、摘文、篆书、佐书(隶〕等等名目,其实是从字体到书体的演进。人们不但注意每个字的构形规律,还进而注意不同字体的属类。其间体式的差别,既是文字的差别又是书法结构的差别:比如秦书八体中的虫书、摹印书、父书,即是一种书体的特征。待到字体作为既定的文化现象被确定下来,到了魏晋,楷书定型,文字格式的发展停止了,书法艺术格式的发展却仍在前行。于是隋唐时便有人从艺术上来总结结构规则。最重要的是智果的《心成颂》;其次是托名欧阳询其实可能出自宋人的《三十六法》公其所研究的结构已完全摆脱了文字视角而进入造型分析的层次;象排叠、避就、顶戴、穿插、向背、增减、回抱、朝揖、救应诸名目,都不是文字所关心但于书法却是至关重要的结构内容。只有到了这第三个转次,书法的艺术结构而不是文字结构,才算获得了认识上的真正确立。此后的李淳《大字结构八十四法》,王应电《布字病原》,黄自元《间架结构九十二法》等等,无非是进一步繁复而已。
讨论书法结构最基本的并不是这些名目繁多的法。越是细分越显琐碎,且永远也分不详尽。包世臣的九宫法我以为倒是初学者行之有效的捷径。此外,作为变格的应用原则:米莆的’“八面”也是一个极有价值的结构概念。倘能以九宫(固定的取径)和八面(灵活的立场)互相补充,对中国书法在造型结构上的抽象空间意识一定会有十分清晰的认识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