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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一国两制”的构想和实践
发布时间:2024/9/17  阅读次数:6  字体大小: 【】 【】【

2019年2月19日是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一国两制”构想提出者邓小平同志逝世22周年纪念日。同时,今年又恰逢澳门回归20周年。“一国两制”从科学构想变为生动现实,所取得的成功实践正是对这位老人最好的祭奠。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是邓小平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和平解放台湾设想的基础上,依据改革开放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以发展和完善,赋予新的内容,并进行理论化的抽象后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创造性构想。

科学构想的初步萌芽

1978年下半年,中美两国关于建交问题的谈判尚在进行之中,其中涉及台湾的问题,可以说是双方谈判的关键之一。而邓小平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亲自参与谈判,有力地促进了“一国两制”构想主要思想的形成和产生。

那段时间,邓小平在很多次谈话中都表达了解决台湾问题要尊重台湾现实的思想。10月邓小平会见日本文艺家江藤淳,11月会见缅甸总统吴奈温和美国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都表达了这个意思。在谈话中,邓小平指出,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比如说,美国在台湾有大量的投资,日本在那里也有大量的投资,这就是现实,我们正视这个现实。他还提到,统一后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也可以不动。这些谈话,虽然没有明确“一国两制”的提法,但已经把他的意思表达得较为清晰,并透露出中国政府将从实际出发,尊重台湾现实和保护外国人投资的最初思考,这也是邓小平涉及“一国两制”构想的较早谈话。

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表会议公报,指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面前。欢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979年1月1日,在中美建交的同一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随后,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时代出版公司总编辑多诺万时谈到了中国政府的对台政策构想。他说:“我们尊重台湾的现实,台湾当局作为一个地方政府拥有它自己的权力,就是它可以有自己一定的军队,同外国的贸易、商业关系可以继续,民间交往可以继续,现行的政策、现在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变,但必须是在一个中国的条件下。这个问题可以长期来解决。中国的主体,也就是大陆,也会发生变化,也会发展。总的要求就是一条,一个中国,不是两个中国,爱国一家。”

这些重要谈话,可以说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初步萌芽。

框架内容的具体化系统化

1979年1月29日至2月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应美国总统卡特的邀请,到美国进行正式访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第一次访美。74岁高龄的邓小平参加了几十场活动,美国多家媒体将邓小平访美形容为“刮起了邓旋风”。

29日上午,美国白宫南草坪上首次并排升起五星红旗和星条旗,美国总统卡特为邓小平举行了欢迎仪式。这是一个极不平凡的历史时刻。卡特总统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回忆:“当时的气氛就像充了电一样,我不记得白宫以前曾经有过如此令人激动的场面。”他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邓小平当年访美的第一场活动就是到他在华盛顿近郊的家中赴宴。席间,他曾半开玩笑地问邓小平:卡特总统因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在国会遇到麻烦,中国是否也有类似的问题?邓小平不假思索地答道:当然有,在台湾就有不少反对者。邓小平的机智让布热津斯基惊叹不已。

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国会议员时,一些议员就台湾问题提出挑衅性问题,邓小平总是态度明确地强调:台湾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30日,邓小平在美国参、众两院发表演讲时说,“至于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那是中国的内政,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邓小平指出:“我们一方面尊重台湾的现实,另一方面一定要使台湾回归祖国的怀抱;在尊重现实的情况下,我们要加快台湾回归祖国的速度。”他表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

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了广为流传的“三个不变”。他指出,实现统一祖国的目标,要从现实情况出发。统一后“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军事力量”。上述一系列谈话,成为“一国两制”构想形成的基本框架。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进一步阐明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二)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中,表达了一个主要意思,即中国政府准备用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提出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收回香港后,香港仍将是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留。邓小平后来说,解决香港问题的重大原则就是在这次会谈中确定下来的。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六条具体构想:(一)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二)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自治不能没有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四)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五)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不现实。(六)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国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从“三个不变”到“叶九条”再到“邓六条”,“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内容更加完备、充实,更加具体化、系统化,“一国两制”方针的大体框架基本形成。

基本国策的正式确立

1984年2月,邓小平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他在谈话时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几个月后,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阐述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从而使这一提法具有了法律效力。

6月,邓小平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等人,发表了关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著名谈话,其要点主要包括:

(一)“一国两制”政策长期不变。他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我们已经讲了很多次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这个政策。有人担心这个政策会不会变,我说不会变。”结合香港问题,他更加明确地指出,“我们采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邓小平用“五十年不变”,强调了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国两制”政策的决心,同时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将信守诺言,这为推动“一国两制”的实施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一国两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他指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对香港的政策长期不变,影响不了大陆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但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邓小平用“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这一不容置疑的表述,强调了实行“一国两制”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三)“一国两制”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线索。他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我们根据中国自己的情况提出来的,而现在已经成为国际上注意的问题了。”“中国有香港、台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何在呢?……如果不能和平解决,只有用武力解决,这对各方都是不利的。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面对世界上一系列争端,到底是用和平方式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邓小平用质问的方式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从世界历史来看,有哪个政府制定过我们这么开明的政策?从资本主义历史看,从西方国家看,有哪一个国家这么做过?”“一国两制”这一创造性方针,不仅推动了中国的和平统一,为世界各国国家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提供了参考。

1985年3月,第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至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港、澳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方针正式确立。

港澳回归的成功实践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首先在解决港澳问题上取得了成功。中国政府从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提出既要按期收回对港澳的主权,又要保持港澳地区稳定和繁荣的原则。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问中国,正式拉开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的序幕。在谈判中,撒切尔夫人提出谈判的题目就是一个归属问题。邓小平听了立马反驳道,这是三个问题:第一个是主权问题,总要双方就香港归还中国达成协议;第二个是1997年我们恢复行使主权之后怎样管理香港,也就是在香港实行什么样的制度的问题;第三个是15年过渡期间的安排问题,也就是怎样为恢复行使主权创造条件。后来,他还特别强调,如果在15年的过渡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

邓小平同撒切尔夫人的谈话,鲜明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和按时收回香港的坚定决心。就这样,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先后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1997年7月1日零点,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1986年6月,中国和葡萄牙在北京就澳门问题举行首轮会谈。第二年4月,中葡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这是继1984年中英两国圆满解决香港问题之后,中国当代史上又一件政治大事。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隆重举行。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开启了历史发展的新纪元。回归后,澳门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走上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

香港和澳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是祖国统一大业取得的伟大成果,有力地证明了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从理论到实践的科学性。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不仅使中国统一大业迈出重要一步,也为国际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范例。

实现中国和平统一大业,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尽管道路是曲折的,但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随着“两制”台湾方案的不断探索,定会进一步丰富和平统一实践。一个按照“一国两制”统一起来的强大中国,必将出现在世界东方,这也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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