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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柬”长29.3厘米,宽9.1厘米,重18克。纸质,呈红色。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七周年筹备委员会送给刘少奇同志登天安门参加国庆庆典用的。它为两折横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1966”年字样。内印“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七周年,定于十月一日上午十时在天安门举行群众庆祝游行大会,敬请光临”,落款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七周年筹备委员会”。这是1966年10月1日,刘少奇同志最后一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身份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国家重大活动的请柬。
“文化大革命”中,此请柬连同其他文件档案等一并被造反派从刘少奇同志家中抄走,交中央专案组封存。1980年刘少奇同志平反昭雪后,被退回给王光美。1987年3月,王光美将其捐赠给刘少奇同志纪念馆珍藏。
刘少奇同志在天安门城楼
由于当时对党内和国内形势作了违反实际的估计,认定党内存在一条与中央路线相对立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把在党中央第一线主持工作的刘少奇同志当作“党内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的总头目”和“全国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采取错误的方针和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对刘少奇同志进行了公开、错误的批判和斗争。林彪、江青一伙出于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目的,罗织罪名,极尽诬陷之能事,蓄意对刘少奇同志进行政治陷害和人身迫害。1966年12月8日,“王光美专案组”成立,谢富治任组长,陈伯达任顾问。1967年5月中旬,“王光美专案组”改为“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江青、康生等人直接操纵专案组,采取弄虚作假、断章取义、逼供等恶劣手段,拼凑虚构的、牵强附会的材料,伪造证据。同时又扣压了解真相的人的证词和被迫提供了伪证的人多次要求更正的材料,于1968年9月,提出了一份所谓《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同年10月,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通过了这份报告和附件《罪证》。会议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所谓罪行。
1969年10月17日,重病中的刘少奇同志被强行押送到河南开封“监护”,11月12日含冤逝世。此真理不可欺,民心不可辱。1971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团灭亡。1976年10月,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覆灭。“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至此结束。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左”倾错误,审查和解决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党内外的许多干部和群众早就对刘少奇一案表示怀疑和不满,他们纷纷以各种形式要求复查,平反刘少奇同志一案。
1979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对刘少奇同志一案进行复查。11月,复查组经过认真周密的核查,证明“文化大革命”中作出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是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用伪证写成的,“报告”中加给刘少奇的种种罪名没有一项符合事实。1980年2月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撤销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刘少奇同志“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
刘少奇同志在中南海办公
同年5月17日,刘少奇同志追悼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以及首都各界代表一万多人参加了追悼大会。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致悼词,邓小平在悼词中回顾了刘少奇光辉战斗的一生和伟大历史贡献,最后他深情地说:“敬爱的少奇同志离开我们已经十多年了。林彪、江青一伙制造伪证,隐瞒真相,罗织罪名,企图把他的名字从中国革命的历史上抹掉。但是,正如少奇同志在处境最艰险时所说:‘好在历史是由人民写的’,历史宣告了林彪、‘四人帮’一伙阴谋的彻底破产。历史对新中国的每个创建者和领导者都是公正的,不会忘记任何人的功绩。和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朱德同志一样,刘少奇同志将永远活在我国各族人民的心中。”
1954年9月20日,刘少奇同志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立鼓掌
这张刘少奇最后一次登天安门的请柬,它属已故国家领袖的遗物,具有特殊历史意义。1994年11月,经国家文物局近现代文物鉴定专家组确认为国家一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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