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一生忠于党的事业,听从党的指挥,服从组织决定,具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回顾刘少奇的一生,每当党和国家面临危难时刻,他总是临危受命、挺身而出,独立自主地开创工作新局面,出色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他的各项任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1922年春,刘少奇根据党的指示回国,参与领导闻名全国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独立领导并取得完全胜利的工人斗争,提高了党组织在工人群众中的威信。他组织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和汉冶萍总工会是当时全国最大的产业工会组织,成为激励全国工人运动的一面旗帜,他也因此成为我国著名的工人运动领袖和主要领导人之一。
1925年,刘少奇去广州筹备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组建中华全国总工会,先后担任全国总工会秘书长、副委员长、委员长,上海总工会总务主任,湖北省总工会秘书长,武汉市总工会秘书长等职务,参与组织指挥了著名的省港大罢工、五卅运动、收回汉口英租界斗争,使全国工人运动风起云涌,革命形势如火如茶。
大革命失败后,在白区工作中,刘少奇是正确路线的代表。他坚决贯彻党中央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从思想上理论上清算“左”倾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的错误,迅速恢复和发展党在华北地区的组织,实现了党在白区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1929年,当大革命处于低潮时,他临危受命整顿顺直省委、担任上海沪东区委书记、满洲省委书记,迅速发展壮大了东北地区党的地下组织,成功领导了奉天纱厂工人罢工斗争、哈尔滨中东铁路复工斗争、锦州沟帮子北宁铁路工人“花红”斗争,使党领导下的东北地下斗争、工人运动和抗日斗争开展得轰轰烈烈。1930年,担任中国工人代表团团长,赴莫斯科出席赤色职工国际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执行局委员,会后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权代表,与杨尚昆一道留驻莫斯科工作一年多,为中国工会走向世界赢得国际地位和中国共产党争取共产国际支持作出了巨大贡献。1931年秋,从莫斯科回到上海,担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1932年冬,从上海经广东汕头进入福建秘密交通线来到中央苏区长汀和瑞金,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陈云任党团书记。1934年4月,担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负责扩红筹粮工作,为中央红军战略转移提供了坚强的后勤保障。1934年10月,随红九军团从福建长汀出发长征,先后任职红八军团、红五军团中央代表,红三军团政治部主任,兼任中央红军筹粮委员会主任,杨尚昆、曾传六任副主任。1935年1月,在遵义会议上,他坚定地支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主张。
全面抗战爆发后,刘少奇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中原局书记、华中局书记,领导在三大战略区发展党组织、开辟根据地、壮大党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他坚定执行党中央和毛泽东提出的开展独立自主的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方针,放手发动群众,出色完成了党交付的重任。皖南事变后,刘少奇出任新四军政委,同陈毅等同志一起,重建新四军军部,领导华中军民粉碎了国民党企图消灭新四军的阴谋。后受毛泽东委托,指导山东建立统一的政治军事领导中心,调整策略方针和各方面政策,使山东抗日根据地迎来大发展局面。
抗日战争胜利后,毛泽东赴重庆谈判期间,刘少奇代理中共中央主席,在形势急剧变化的紧要关头,主持制定“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指导东北实施“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部署,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奠定了基础。他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刘少奇投入极大精力参与领导解放区土地改革,为党领导人民夺取全国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力量和群众基础。他对新民主主义经济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比较完整的新中国经济构成和经济建设方针的设想,为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新中国建设蓝图做了重要理论准备。他领导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为新中国成立后组建中央人民政府提供了组织和干部基础。他率领中共代表团访问苏联,完成党中央赋予的重大使命,使新中国能够较快争取到国际上有力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
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长期主持中央一线工作。他主持制定土地改革法等文件,指导全国农村消灭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他参与制定宪法,为新中国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作出重要贡献。他参与我国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审议、实施,使国家经济发展有了明确方向和目标。他是新中国第一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用很大精力建立健全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崭新的制度,主持制定了一大批重要法律法规,对新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刘少奇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强调我们应该根据中国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在党的八大上,他代表党中央作政治报告,科学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基本建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强调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他提出社会主义经济要既有计划性,又有灵活性和多样性,充分利用自由市场,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生产。他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高度重视由分配和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由官僚主义作风引发的干群矛盾等问题。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他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决支持和指导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正确方针,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对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提出许多指导意见,认为如果生产关系跑到生产力的前头就会破坏生产力,主张在农业生产中实行同产量联系起来的责任制,在企业倡导试办托拉斯,提出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提议改革物资管理流通体制,等等。这些重要意见,反映了他的远见卓识,也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