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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为人民出版社题写的社名
发布时间:2024/10/28  阅读次数:3  字体大小: 【】 【】【

      1921年9月,人民出版社成立于上海,随即出版了第一批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图书。1950年12月1日,人民出版社重建于北京。伴随着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大量书刊,毛泽东亲笔题写的社名始终是最醒目的标识。但由于题词原件为宣纸竖写,未署时间,究竟何时题写、何时使用,并没有明确记载。这可能是因为新中国成立之初,有关方面邀请毛泽东题字还没有规范的程序。例如,胡愈之曾回忆请毛主席为《新华月报》创刊号题词时的经过:1949年9月29日那天,在政协一届全体会议会间休会时,他走到毛主席座位旁,请主席题写《共同纲领》第四十二条“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但由于一时疏忽,他所提供的草稿上遗漏了“爱科学”,毛主席照稿题写,自然也就少了这一条。以至于多年之后,胡愈之还为此深深自责。

       那么,毛泽东究竟是什么时候为人民出版社题写的社名呢?

       关于毛泽东为人民出版社题写社名的资料,均来源于王仿子的回忆。1990年,王仿子撰写《我在人民出版社的经历》,文中回忆:“1951年2月,毛主席为人社(人民出版社的简称)题写社名,以后图书杂志、宣传品、报刊上的广告,以及信封信笺、图章与招牌,一律使用毛主席的亲笔字,作为社名的标准体。还制成铜模,分发各地人社使用。又通知各地,使用地方人民出版社社名时,人民出版社五个字上面的地名,一律用老宋体,以资统一。这些都是秘书科的工作。”此文后收入《王仿子出版文集》《出版生涯七十年》等书,虽标题和文字略有修改,但这一段文字基本没有变化。人民出版社重建时设经理室,其职责是“主持编辑事务之外的日常行政事务,出版宣传及版权经理等工作”,下设秘书、总务、版权、宣传四科,王仿子是经理室首任主任。将毛泽东题写的社名制作成铜模并分发全国各地人民出版社正是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作为当事人,王仿子的回忆可信度较高。但毕竟是当事人近40年后的回忆,若没有原始档案,从严谨的考据要求看,孤证难立。

       最近翻阅有关资料,发现当年的原始档案——《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对此有详细记载。该报是人民出版社内部业务刊物,主要面向本社及各地人民出版社,目的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1951年1月8日出版的第1期,刊头社名使用的就是毛泽东的题字。

       《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详细记录了人民出版社收到毛泽东的题字之后,制作铜模并分发全国各地使用以及停用的完整过程。1951年1月10日,《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第2期刊发《通知第六号》:“毛主席题‘人民出版社’标准字,已付制铜模。分:头号、二号、三号、四号及五号共五种,每种八付。制就后分发各地人民出版社应用。”当时排版印刷使用的都是铅字模,但铅字模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磨损而字迹模糊。铜字模比铅字模成本更高,但经久耐用,不易磨损。出于对毛泽东题写社名的重视以及频繁使用的需要,人民出版社准备将毛泽东题写的社名标准字(以下简称为毛体字)做成不同字号的铜字模并分发各地应用。为了规范地方社名所用字体,1月19日,又通知各社,在毛体字前所加地名统一使用老宋体字。

       这两段当年的原始档案证明:一、毛泽东为人民出版社题写社名并作为社名的标准体已开始使用,二、题字时间应早于1951年1月8日,三、准备将毛泽东的题字制作成铜模,并分发各地人民出版社使用。

       实际上,人民出版社在公开出版的图书上使用毛体字的时间比《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的报头还要早一些。

       按发印时间看,据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出版部编印的《出版情况概略通报》第40号(1950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记录,魏子初著《帝国主义在华投资》一书发印时间是1950年12月22日,这本书的封面上使用的就是毛体字。不过,该书的出版时间是1951年1月24日(见《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第4期,按,书名误为《美帝国主义在华投资》,书号一致),印刷装订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可能是由于收到毛泽东的题字不久,时间比较匆忙,以至于封底版权页上的老宋体字还没有改过来。当然,因为出版时间较晚,在此期间,也有更换封面上毛体字的可能。

       按图书正式出版的时间看,据《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第1期记载,刘大年著《美国侵华简史》第6版出版时间是1951年1月3日,封面上使用的就是毛体字,封底版权页上使用的是老宋体字。像这种厚度的小书,当时从给印刷厂发纸型印刷到正式出版大约需要10天时间。

       考虑到从题字到制版、印刷需要的时间以及当时的印刷能力,毛泽东为人民出版社题写社名的时间极有可能是1950年12月中下旬。为了保证铜模的制作质量,人民出版社特地选择在出版重镇上海制作。1951年2月26日,《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第8期发布《通知第三十一号》:“毛主席题‘人民出版社’标准字铜模,已委托华东人民出版社制就,计有头、二、三、四、五、小五号等六种,各十付。分配如下:北京两付,上海、苏南、汉口、广州、东北、山东、西南、西北各一付。已函华东人民出版社分发,其他各地人民出版社如有需要者,为便捷计,请直接洽商代制。所有制模费用,均按成本各自分摊。”从发出制模通知到完成铜模制作,前后用时一个半月。此后,全国各地人民出版社均照此要求,使用老宋体加毛体字作为社标。

       但不久,有关方面发出通知,要求各种印刷品上不再使用毛泽东题写的社名和店名,改用老宋体普通铅字。1951年11月19日,人民出版社与新华书店总店联名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第46期上发布《通知第一○一号》:“毛主席写的‘人民出版社’、‘新华书店’字体,除在招牌和证章上仍保留外,各种印刷品(书、刊、推荐品、广告、信封、信笺、稿纸、单据)上、印章上一律改用普通铅字(一般为老宋体)。凡已用此字体的各种印刷品,仍可继续出售和使用,以售完用完为止。”11月28日,新华书店总店再次下发通知,要求除在招牌、证章上仍保留毛泽东题写的店名外,各种印刷品及印章均改为普通字体。

       实际上,1951年11月5日出版的《人民出版社出版周报》第43期,封面上的社名已改为老宋体。

     此后,人民出版社所出版图书的封面、扉页、版权页上社名、店名大多进行了同步调整。但是,也有部分图书仍然采用毛体字,如《毛泽东选集》第一卷(1951年10月一版一次印刷)、第二卷(1952年3月一版一次印刷)以及第三卷(1953年2月一版一次印刷),版权页上的人民出版社和新华书店均使用毛体字。直到1960年9月一版一次印刷的第四卷,版权页上的社、店名称才改为老宋体字。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书刊上何时恢复使用毛体字呢?样书显示,大约从1968年10月开始,人民出版社出版物的封面上重新使用毛体字,版权页上社名、店名也同步使用毛体字(见此时出版的《在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举行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九周年的招待会上的讲话》等书)。此后,毛泽东题写的社名一直伴随着人民出版社所有出版物。

       综上所述,毛泽东为人民出版社题写社名的时间应是1950年12月中下旬,人民出版社在书刊上作为标准体使用的时间始于1951年1月初,至1951年11月暂停使用,1968年10月恢复使用并延续至今。

       (作者系人民出版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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