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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年表
1904年—1920年
1904年4月30日,出生于湖南省湘阴县塾塘乡唐家桥(今属汨罗市)的一个乡村教师家庭。名培国,号二南。 [6]
1909年,随父亲任裕道寄宿课读湖南省公立作民两等小学堂。
1911年,正式进入湖南省公立作民两等小学堂读书。
1914年,随父亲到塾塘乡任氏序贤初等小学住读。在此年的作文《民生在勤》、《自立》中分别写道:“用本国之货以挽回利权,则民生何至日艰矣!”“世界之人皆以自立为要,吾国四万万同胞欲保国家非自立不可”等。
1915年夏,序贤初等小学毕业,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高等科。
1916年10月,加入一师附小组织的学艺会谈话(即“演说辩论”)部。
1916年11月,参加湖南省长沙教育会举行的追悼蔡松坡(蔡锷)大会。会后作文《追悼蔡公松坡感言》,慨叹:“吾人可不急起直追,继公之志乎!”
1916年12月,参加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高小部及国民部联合会操。后作文《说体操之利益》道:“国何以强,强于民;民何以强,强于身;而身何以强,体操锻炼而强之也。”而国民教育“于德育、智育之外,并重体育”,以“养成其协同尚武之精神,坚忍耐劳之习惯,活泼强健之身体。欲以救人民之文弱,国家之衰微也”。
1917年,继续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附属小学高等科学习。
1918年秋,高小毕业,考入长沙私立明德中学十七班就读。
1918年11月,参加湖南各界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胜利的提灯会。会后作文《提灯会纪事》道:“退而思之,我国之庆祝,止负协约之名而无协约之实,亦可愧也。自后我国可不力自振刷乎!”。
1919年春,转入湖南第一联合县立中学(即长郡联立中学)第二十五班就读。积极投身“五四”运动,开始接受革命思想。运动中受长郡中学学生爱国会的聘请,课余担任“贫民半日学校”二、四、七班的音乐课教员。
1920年8月,参加毛泽东等正在筹建的俄罗斯研究会,并由该会推荐首批赴上海入“外国语学社”作留俄学习准备。在上海“外国语学社”,首批加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1年—1930年
1921年5月,经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介绍,进行职业化装后,启程赴莫。
1921年8月3日,进入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简称“东方大学”或“东大”)中国班学习。改名为弼时,起用俄文名为布林斯基。 [14]
1922年1月21日-2月2日,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
1922年12月7日,中国共产党旅莫支部会议通过任弼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年底接替瞿秋白担任莫斯科东方大学中国班西方革命运动史课堂俄语翻译。
1923年4月,出席中共旅莫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大会报告了青年团与共产党的关系、中国政治经济状况和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等情况;批准、批转了一批党员,并强调了今后学习训练的要求等。
1923年5月,出席中共旅莫支部临时大会,在讨论训练方案时提议:研究内容增添少年运动一项;党支部负责青年团工作的执行委员应加入团支部执行委员会。
1923年6月30日,主持召开中共旅莫支部六月常会。
1924年1月25日,参加为列宁守灵等葬礼活动。
1924年7月,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正式代表之一,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青年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23日,启程回国。
1924年8月受中共党组织指派,到上海大学教授俄语。
1924年9月,开始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局会议,担任江浙皖区委委员,并被聘为编辑员,负责编辑《中国青年》及为《团刊》、《平民之友》等刊物供稿。
1924年10月9日,遵照团中央局决定担任团中央俄文翻译。开始在《中国青年》、《新青年》、《团刊》以及《中国工人》等杂志撰文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介绍十月革命和青年团情况等。这一年发表的主要文章有《社会主义青年团是什么?》、《Hand’s Off China》(不许侵犯中国)以及译文《中国的战争》(列宁著)等。
1925年1月26-30日,代表旅莫斯科的团组织在上海出席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并加入了教育训练及经济斗争两委员会。大会通过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弼时当选为团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在三届一次执委会上,被选为团中央局常委,任团组织部主任。
1925年5月6日,任团中央代理总书记。指导青年团积极参加“五卅”运动。
1925年7月21日,任共青团中央局总书记兼组织部主任。此后,他多次以团中央书记和组织部主任的名义签发通告,领导全国共青团在斗争中大力发展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925年10月,出席中共四届二次扩大执委会议,任军事运动委员会成员。主持在北京召开的共青团第三届中央执委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青年团各项工作决议案,指导青年工农和学生群众,去参加各种运动。1925年任弼时发表的主要文章有《列宁与青年》(《新青年》第一号)、《怎样布尔什维克化》(《中学校刊》三、四月合刊)、《上海五卅惨杀及中国青年的责任》(《中国青年》第八十一期)等等。
1926年,领导青年开展反帝反军阀以及策应北伐的罢工、罢课等斗争。一年间,他除签发一系列共青团通告外,发表的主要文章有《联合战线问题》(《中学校刊》第二期)、《自五卅惨杀到北京惨杀》(《中国青年》第一一八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过去的一年》(《中国青年》第一二一期)、《十月革命与中国解放运动》(《中国青年》第一三九期)等等。
1926年2月21-24日,出席中共中央北京特别会议。
1926年3月,与陈琮英在上海结婚。 [15]
1926年7月19日-22日,主持召开共青团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讨论进一步明确共青团的性质和任务,以及怎样使团组织青年化群众化等问题,并首次作出开展儿童运动决议案。
1926年10月下旬,携夫人陈琮英启程赴莫斯科。1926年11月12日-12月12日在莫斯科出席青年共产国际执委会第六次扩大会议。
1927年春,和夫人陈琮英由莫斯科返抵上海。
1927年4月27日-5月9日,出席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
1927年5月10日-16日,在武汉主持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并继续当选为团中央总书记。
1927年7月3日,出席中共中央在武昌召开的扩大会议。会上,任弼时再次要求宣读6月底共青团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政治意见书”。
1927年8月7日,出席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当选为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
1927年8月12日,主持在武汉召开的共青团中央委员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
192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特派任弼时为全权代表,赴湖南考察省委领导暴动的情况。
1927年11月初,参加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任弼时为政治纪律委员会书记。后又兼党报委员会委员。
1928年3月,调中共临时中央机关工作。
1928年4月──9月初,按照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期间与李维汉、罗登贤在上海主持中央(留守)日常工作。
1928年7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
1928年9月19日-28日,受中共中央委派赴安徽省巡视党的工作,解决中共芜湖市委反对安徽省临委的风潮问题。
1928年10月15日,在安徽省南陵县被捕,后押送到安庆安徽省法院,被押羁于饮马塘第一监狱。
1928年底,经组织营救出狱,回上海休养。
1928年,撰写、起草的主要文章、文件分别有:《对于暴动问题的意见》(《无产青年》1928年第四期)、《青年团的过去与现在》(1928年5月撰写,原名为《三年来中国共青团团务概况》;12月改名后油印出版。)、《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1928年5月为中央起草的《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城市农村工作指南》(1928年7月为中央起草的文件)等。
1929年1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长。8月13日,代理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主持省委常委工作。
1929年11月17日,在上海被捕,关押于工部局提篮桥监狱。
1929年12月25日,经组织营救出狱后,留中共中央机关工作。
1930年2月12日,中共中央调整,设立组织局,任弼时为组织局的成员,参加“争取自由大同盟”党团会议,指导工作。月中,巡视武汉。
1930年4月14日,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
1930年8月7日,出席中共长江局会议,担任中共湖北省委和中共长江局合并后的总行动委员会委员,负责宣传工作。
1930年9月4日,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
1930年10月,任苏区中央局委员和苏区军委委员。21日,回长江局工作。
1930年12月,随中共长江局回沪。
1931年—1940年
1931年1月7日,出席中共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31年2月13日,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常委。
1931年3月上旬,遵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率中央代表团离沪,前往中央苏区。
1931年4月17日,在江西宁都县青塘出席中共苏区中央局第一次扩大会议,后随军行动。
1931年5月24日,离开战斗部队,驻江西永丰,建立苏区中央局的日常工作。
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叶坪出席中共中央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亦称赣南会议)和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
1931年12月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及党校校长。
1932年1月21日出席在瑞金召开的全国苏区少年先锋队代表大会开幕式,并发表演说。
1932年3月18日出席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代表临时中央政府向大会作政府报告。
1932年7月21日代理苏区中央局书记,和项英、邓发、顾作霖一起坚持后方工作。同时,主持中央局会议,制定《战争动员及后方工作计划》。
1932年10月上旬出席在江西宁都召开的中共苏区中央局全体会议(即宁都会议)。
1932年任弼时发表的主要文章有:《粉碎帝国主义国民党第四次“围剿”争取革命在江西及邻近省区首先胜利》(《实话》,中共苏区中央局刊物,1932年第七期)、《以布尔什维克的冲锋精神完成中央局扩大红军的决议》(《党的建设》,中央局组织部出版,1932年第四期)等数篇,阐述军事、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933年1月中共苏区中央局和中共临时中央合并,任弼时仍任合并后的中央局组织部长兼党校校长。
1933年3月中旬在湘赣两省组织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1933年5月调任中共湘赣省委书记。
1933年6月在中共湘赣省委红五月工作总结会议上作《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中心任务》报告。
1933年11月21日出席中共湘赣省第三次代表大会,致开幕词并作政治报告。30日,被选为中共湘赣省委第三届执行委员。
1933年12月10日接替蔡会文兼任湘赣军区政治委员。
1933年任弼时发表的主要文章有:《什么是进攻路线》(《斗争》,1933年第三期)、《目前党组织上的中心工作》(《斗争》,1933年第五期)、《到处都“扯开了两条战线上的斗争?!”》和《标本式的官僚主义》(《湘赣斗争》,中共湘赣省委和共青团省委机关报,1933年第一期)等数篇,阐述了全国和湘赣的政治形势。
1934年1月中旬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继续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34年3月26日主持中共湘赣省委第一次执委扩大会议。会议通过决议,接受六届五中全会决议及中央给省委的指示信。
1934年7月23日接受中共中央书记处、中革军委向红六军团及湘赣军区发出训令,作撤离湘赣苏区的准备。同时,被指定为中共中央代表、红六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
1934年8月7日同红六军团长萧克、政委王震等一起,率红六军团先遣西征。
1934年10月24日在贵州印江木黄与红三军会合(会合后红三军恢复红二军团番号),任红二军团政治委员,与贺龙等统一指挥红二、红六军团。
1934年11月开创湘鄂川黔边革命根据地,任湘鄂川黔边临时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
1935年1月6日在永顺县塔卧主持召开中共湘鄂川黔省委第二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作《关于粉碎敌人大举进攻最后的彻底的粉碎敌人五次“围剿”前面党的紧急任务》的报告。
1935年2月11日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湘鄂川黔分会委员。
1935年9月29日在石门县磨岗隘(今磨市)主持召开红二、红六军团党的积极分子会议,作《冲破敌人“围剿”的经验教训与粉碎敌人新的大举“围剿”》报告,指出斗争策略方针,准备作残酷的、长期的、艰苦的斗争。
1935年11月19日与贺龙、关向应等从湖南省桑植县统一指挥红二、红六军团突围,继续长征。
1936年2月在黔西县城主持召开中共湘鄂川黔省委会议,决定两军团以黔西、大定、毕节地区为中心创建川滇黔边根据地。并出席在大定县城内召开的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
1936年3月和贺龙率红二、红六军团在乌蒙山区与国民党军5个纵队周旋、转战千余里。
1936年7月和贺龙等率红二、红六军团到达甘孜,与红四方面军会合。红二、红六军团及红三十二军组成红二方面军,任红二方面军政治委员兼二军政委;同时,随红四方面军北进,与张国焘的分裂行为作斗争,力促三军大会师。同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任副书记。
1936年9月初回红二方面军指挥部。
1936年10月和贺龙等率红二方面军与红一方面军在将台堡会师,胜利结束长征。
1936年11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红军前敌总指挥部,任弼时任前敌总指挥部政治委员。
1936年12月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委员。为配合和平解决西安事变,与彭德怀率红一、红二、红四方面军主力南下。
1937年1月下旬和彭德怀一起到西安与杨虎城、王以哲晤谈,并到东北军、第十七路军等做各方面的统战工作。
1937年3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对张国焘的分裂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揭发批判。
1937年6月和彭德怀、左权等在云阳镇红军前总驻地,接待国民党中央考察团。
1937年7月和朱德、彭德怀主持红军高级干部会议,讨论红军改编和开赴抗日前线后的政治工作等问题。
1937年8月22日出席在陕西洛川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23日,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被任命为中央军委前方分会(后称华北军分会)组成人员。25日,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任弼时任政治部主任。
1937年9月初与朱德、左权、邓小平等率八路军总部开赴山西抗日前线。
1937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成立,任弼时任总政治部主任。19日,与朱德、彭德怀联名致电中央恢复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原有制度。
1937年11月会见美国记者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向她介绍八路军在山西等地组织抗日游击队的情况。同月,出席在石拐镇召开的中共中央军委华北分会会议。会议部署创建抗日根据地等问题。
1937年12月中旬会见美国海军情报官埃文斯·卡尔逊,介绍八路军的政治工作情况。
1938年1月撰写《山西抗战的回忆》、《怎样渡过抗战困难时期》两文,总结山西抗战经验,宣传持久抗战理论,提出渡过困难时期的办法。同月,出席中共中央军委华北分会会议(简称“临汾会议”)。会议总结抗战经验,部署新的任务。
1938年2月中旬回到延安。在陕甘宁边区召开的县长会议上作《支持华北抗战中的第八路军》的报告,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报告八路军情况。
1938年3月受中共中央委派赴莫斯科向共产国际交涉军事、政治、经济、技术人才等问题。
1938年4月代表中共中央向共产国际提交题为《中国抗日战争的形势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和任务》书面报告大纲完稿。
1938年5月出席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会议,向会议作关于书面报告的口头说明和补充。
1938年7月正式接替王稼祥任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的代表。
1938年9月出席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会议,宣读《中国共产党中央代表团之声明》。
1938年协助苏联外文出版局校订《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中译本,并亲自翻译该书第四章中《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节。同时,在苏联《真理报》和《共产国际》杂志发表的主要文章有:《中国人民的卫国战争》、《中国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及其发展》、《中国持久战口号的意义》等。
1939年夏领导共产国际干部部的部分同志和中国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人员,研讨“东方慕尼黑”问题,并将研究结果报告中共中央。
1939年10月与周恩来联名致信季米特洛夫,反映新疆迪化八路军军事学校培养军事技术干部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帮助解决。
1939年在苏联《真理报》和《共产国际》杂志等发表的主要文章有:《民族解放斗争中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民族解放战争中的中国共产党》等。
1940年3月结束中共驻共产国际工作,回到延安,参加书记处工作,分管中共中央组织部、青委、妇委等部门。
1940年5月负责筹备中共七大工作,开始主持召开审查“七大”代表资格的小委员会会议,全年共计十六次。
1940年6月在中宣部召开的延安在职干部学习总结表彰大会上讲话指出:提高党的理论水平是一个很迫切的问题。同月,向延安党政军干部作《目前国际局势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的报告。
1940年7月为纪念抗日战争三周年,在《新中华报》发表《为彻底实现抗战建国纲领而斗争》一文。同月,向延安党政军干部作《欧战后的国际形势》的报告。
1940年8月在毛泽东提议下,负责中共七大各种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任新成立的敌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1940年9月出席延安万余名青年纪念国际青年节大会并发表讲话。同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任弼时负责领导陕甘宁边区工作。
1940年11月在重庆《新华日报》发表署名专论《中国青年与当前政局》。
1940年12月根据毛泽东提议,与博古、凯丰组成中央政策委员会,并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941年—1950年
1941年1月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策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讨论抗日根据地的文化、经济、锄奸及劳工等政策草案。
1941年2月在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召开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上作《皖南事变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形势》及《时局的发展和边区的任务》两报告。主持中央政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再次讨论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条例草案。
1941年3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工作方针、时局和“七大”的筹备工作等问题。主持中央政策委员会第五、六、七次会议,讨论土地政策决定、合作社条例和抗日民主根据地政权问题等条例草案。
1941年4月主持中央政策委员会第八、九次会议,讨论《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草案),并再次讨论根据地政权和土地政策决定(草案)。
1941年6月任新成立的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同时,负责主持中央直属几所学校的组织机构改革,实行统一的实物供给制度。
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任弼时为中央秘书长。
1941年8月任中央调查局副局长、党务研究室主任兼根据地组组长。
1941年9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通过了任弼时提出的《中央书记处的任务和组织条例》。同时,中共中央书记处正式发出通知:任弼时兼任中央秘书长。
1941年下半年撰写《增强党性问题的报告大纲》。
1942年2月按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开始负责中央党校的组织指导工作。
1942年4月按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决定,开始负责领导陕甘宁边区总学委会的整风运动;同月,负责新成立的裁减委员会,具体领导精兵简政工作。
1942年5月出席中共中央召开的延安文艺界座谈会,主持陕甘宁边区学习总委员会会议。
1942年7月在中央党校作《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的报告。
1942年8月代表中央指导中共西北中央局的党、政、军工作。
1942年9月4日-10月上旬和李富春、贺龙等出席整顿财政的财经委员会会议。
1942年10月19日-1943年1月14日代表中共中央驻会指导召开中共西北中央局高级干部会议。
1943年1月7日-9日在西北高干会上作了《关于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长篇演讲,阐述党的一元化领导、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以及陕甘宁地区党的历史教训与党性等问题。
1943年3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代表中央书记处作中央机构调整与精简方案的报告;被决定与毛泽东、刘少奇组成中央书记处,并为中央组织委员会成员,具体负责陕甘宁和晋西北的工作。
1943年4月直接管理西安办事处工作。
1943年6月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二十二周年,撰写《共产党应当善于向群众学习》一文。
1943年10月下旬和毛泽东、彭德怀到南泥湾视察。
1943年11月下旬参加中央高级学习组讨论党史会议,对1931年进入中央苏区以后的革命实践及思想发展过程进行了总结和自我批评。
1943年12月出任为彻底改造军队政治工作而成立的政治工作委员会主任。同时,承担负责主持中央财经问题座谈会工作。
1944年1月13日-2月11日连续主持经济座谈会,讨论陕甘宁的经济建设、金融贸易及平抑物价等问题。
1944年4月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上作《去年边区财经工作的估计与今年边区金融贸易财政政策的基本方针》的长篇演讲。
1944年5月任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召集人。21日出席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为主席团成员之一;根据全会决定,主持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工作,历时一年。同月,在毛泽东1941年9月起草的《关于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结论草案》基础上起草关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报告,标题为《检讨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定(草案)》一稿。
1944年10月主持湘赣问题座谈会,并作总结性发言。
1944年11月与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等检阅即将出发南下的三五九旅并发表讲话。
1945年3月中下旬连续主持“七大”各代表团负责人会议,再次对代表资格逐个进行审查;月底,主持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会议,通过毛泽东准备在“七大”政治报告中所提出的方针和刘少奇准备提交“七大”讨论的党章(草案)。
1945年4月23日-6月11日担任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和大会秘书长,主持“七大”开幕典礼并讲话。
1945年6月19日主持中共七届一中全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任中央秘书长。继续分管书记处日常工作、组织工作、经济工作和工、青、妇群众团体及西北中央局、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等工作。
1945年8月28日与刘少奇、朱德及延安各界代表到机场送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等赴重庆谈判。9月参与制定“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全国战略方针;14日,与朱德会见苏联后贝加尔湖前线总司令马林诺夫斯基元帅的代表贝鲁罗索夫中校。
1945年11月下旬经斯大林派来的医生米尔尼科夫检查,发现任弼时病情严重;根据医生建议,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任弼时休养一个时期。 [16]
1946年1月出席中共中央讨论停战和政治协商会议问题的会议。电复周子健,同意派人去山东争取国民党新编第六军陆军总司令郝鹏举起义。
1946年2月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中央局、分局电,要求各地迅速制止对古迹、古物等的破坏,并3月7日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叶挺的复电,并建议把此事“经新华社作一新闻发出”。
1946年4月中旬参加中共中央举行的追悼“四八”遇难烈士大会;与朱德、刘少奇等率各解放区及延安各界代表与群众万余人赴机场接灵,并主持入殓事宜。1946年4月下旬-5月初受中共中央委托,主持各解放区负责人研究土地和财政、金融、贸易等经济问题座谈会。
1946年5月4日在延安举行的学生及各界青年代表千余人纪念“五四”青年节大会上讲话;同月,为中共中央起草《解放区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贸易的基本方针》。
1946年7月11日与朱德等专程到延安城南数十里的七里铺迎接从新疆归来的同志们;同月,与刘少奇等参加关向应的遗体入殓仪式等,并在延安举行的各界追悼关向应大会上作报告。
1946年8月26日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建立青年团问题。
1946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由任弼时主持起草的《中央关于建立民主青年团的提议》。
1947年1月13日与朱德一起慰问、视察中共中央军委二局并题词:“提高技术,精益求精。”
1947年3月12日与朱德、刘少奇等率中共中央机关部分工作人员,由延安转移到子长县的王家坪;月底,依照中共中央会议决定,和毛泽东、周恩来留陕北主持中央工作,任中央支队司令,开始为时一年的陕北转战。
1947年7月21日-23日出席中共中央在陕北靖边小河村举行的会议。
1947年8月21日与毛泽东、周恩来等到西北野战军指挥部驻地,参加沙家店战役总结会议;月底,与毛泽东、周恩来、陆定一开会,讨论毛起草的《解放战争第二年的战略方针》。
1947年10月-11月间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电,指导各地区土地改革和经济工作。
1947年11月中旬因高血压病复发,遵中央安排,到警卫团骑兵连驻地钱家河养病。期间,对附近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土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947年12月7日-24日出席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举行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主持土改小组的讨论。
1948年1月12日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发表《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讲演,阐明中共中央政策。并首次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名称。
1948年3月23日和毛泽东、周恩来结束陕北转战,东渡黄河,进入山西。
1948年4月主持干部汇报会议,总结土改问题;23日,与周恩来率中共中央机关部分人员到达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同朱德、刘少奇会合。
1948年4月30日-5月7日出席在城南庄召开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
1948年5月8日、6月28日两次代表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整党和土改问题给晋绥分局的长电,纠正运动中出现的偏差。
1948年9月8日-13日出席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
1948年12月与朱德视察中央军委二局工作。
秋冬任弼时抱病协助毛泽东指挥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同时,指导筹备《中国青年》杂志的复刊工作。
1949年1月31日-2月7日与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在西柏坡会见斯大林的特使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阿·伊·米高扬,并与米高扬就经济、政治有关问题,单独交换了意见。
1949年2月18日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筹备委员会主任。
1949年3月5日-13日出席在西柏坡举行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就党的工作重心转移作重要发言;25日,到达北平,与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在西苑机场与北平各界代表及民主党派负责人见面并检阅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9年4月12日抱病代表中共中央向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作政治报告,并被推举为团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月中,开始在北平西郊玉泉山休养。 1949年5月8日出现昏迷症状,经医生诊断,脑部血管已有器质性变化,眼底有小的出血点。1949年10月1日在病榻前收听首都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实况广播。
1949年11月下旬中共中央决定任弼时去苏联就医,12月抵达莫斯科。
1949年12月21日出席斯大林七十寿辰晚会。年底,移往莫斯科近郊巴拉维赫疗养院。
1950年1月1日与分离十年的女儿任远芳在巴拉维赫疗养院见面。
1950年4月1日到达黑海疗养所疗养。
1950年5月17日结束赴苏疗养,带任远芳回国;28日,到达北京,朱德、聂荣臻、陈琮英及子女到火车站迎接。
1950年6月6日-9日带病出席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的部分会议;26日致信毛泽东及中共中央书记处其他同志,要求恢复部分工作;27日毛泽东批示:“同意弼时意见,试做工作,每日不超过四小时,主管组织部和青委。
1950年10月1日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国庆一周年庆典。1950年10月19日为筹备召开党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邀请河北省的部分领导干部在办公室座谈。21日为《中国青年》杂志创刊二十七周年,在《人民日报》发表纪念文章。
1950年10月27日12时36分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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