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青少年时代起就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远大志向,树立了救国救民的崇高理想,关心国家的安危、民族的苦难和人民的疾苦,致力于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的伟大事业,和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经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开国元勋。新中国成立后,身为政务院、国务院总理的周恩来同志,领导开展了预防和治理自然灾害,扶贫救灾、抗震减灾等工作,成效显著,人民至今深深敬仰缅怀他的丰功伟绩和人格魅力。
一、以人为本是救灾工作的基本理念
救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主要抢救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中国建立后,周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将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当作救灾工作的重点。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责成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救灾工作,不许饿死一个人!为贯彻落实周总理“救人第一”的讲话精神,1954年12 月,陈云在关于加强救灾工作的指示中强调“救命第一”,不要因过分强调恢复生产问题而引起灾民大批死亡。20世纪60 年代初,内务部发文指出:灾区必须把救灾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要千方百计做到不饿死人,不冻死人。
周总理特别重视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扶贫先扶智。1950年6月,周总理签发政务院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要求对工厂企业中的工人、职员进行识字为重点内容的教育,以提高广大工人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7月,周总理签署政务院关于救济失业教师与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提出解决教师失业和学生失学问题的办法。12月14日,周总理签署政务院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强调人民政府必须给予工农干部受教育、增才干的机会。
周恩来总理以人为本的救灾理念还表现在查禁烟毒,保护人民身心健康方面。1950年2月,周总理签发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7月,周总理致电西南、西北、中南军政委员会并告广东、东北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封闭烟馆,严惩大烟贩。7月,致电刘伯承,对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禁绝鸦片烟毒的实施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增写“彻底禁绝烟毒”等文字。1951年2月,周总理签发政务院重申毒品禁令,强调人民政府应监督焚毁毒品,所有机关、部队、团体,均不得在国内外买卖毒品。1952年12月,周总理签发政务院关于推行戒烟、禁种鸦片和收缴农村存毒的工作指示,指出应本着“教育改造,治病救人”的方针,严禁种植鸦片,收缴农村存毒。
周总理高度重视老区人民的生活改善和平反冤案问题。1951年7月21日,他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老根据地几个问题的处理原则的通报,指出对各地生活困难的烈、军、工属,应订出可能救济的数目和办法,实施救济;对苏区肃反扩大化造成的冤假错案,要予以纠错平反;对老区人民手中持有的苏区钞票,应准备定期兑回。
周总理特别重视改善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1955年1月,周总理主持国务院汇报会议,会议决定略微提高高校的教授、科学院的科研人员和卫生部门的科技人员的工资标准,最高者可以超过行政人员的最高工资标准。提高工资后家庭生活仍有困难者,可以再给予补助。同时,略加提高中学教员的工资,特别增加那些表现进步、服务多年的中学教员的工资,以示奖励。1956年1月,周总理在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上,正式宣布知识分子中的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明确了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知识分子可以享受一般劳动人民的生活待遇。
二、预防灾害是救灾工作的首要前提
救灾工作的首要前提是预防灾害,把工作做在灾害发生之前,将灾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平常要注意对大江大河的治理,变水患为水利。大力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尤其要做好地震预测和预防工作。
(一)将预防灾害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1950年6月下旬,周恩来总理主持政务院第37次、38次政务会议,他在讲话中指出,要多在少数民族地区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用雪山的流水灌溉田地庄稼。11月3日,周总理在政务院第57次政务会议讨论治淮报告时讲话指出:治淮的过程是从有灾到少灾,由少灾到无灾,要逐步地在治理淮河过程中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为民造福。是年,为控制永定河洪水,保证北京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稳定水源,由周总理批准修建官厅水库。1951年1月,周总理主持政务院第67次政务会议,他在讲话中再次阐明了辩证治水理论:“从现在的蓄泄并重,提高到以蓄为主;从现在的防洪防汛,减少灾害,提高到保持水土,发展水利,达到用水之目的。”1953年8月,周总理主持政务院第186次政务会议,讨论水利部长傅作义作的关于农田水利工作的报告,他在讲话中提出,“一五计划”期间,还是要搞小的农田水利工程,将防洪、防旱和防涝相结合,农业、林业和水利综合考虑。1957年8月,周总理在北戴河主持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再次强调水利建设要和防洪、水土保持、排涝等结合起来。三峡的理想不能放弃,但这是远景。1958年3月,周总理视察重庆狮子滩水电站并题词:“为综合利用四川水力资源树立榜样,为全面发展四川经济开辟通路。”强调要保护利用好水力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1959年11月,周总理在听取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治理规划初步方案汇报时指出:水土保持是长期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不能随意放弃忽视。1966年4月5日,周总理视察了河北岳城水库,指示对水库要全面规划,综合利用,水库要防洪、灌溉并重,他说:“水库应该是第一防洪,第二灌溉,第三水土保持,要综合利用,综合经营,一切工程都要这样做。”1964年12月,周总理出席国务院召开的治理黄河会议,在讲话中说:总的战略是要把黄河治理好,把水土结合起来解决,使水土资源在黄河上中下游都发挥有益作用,“让黄河成为一条有利于生产的河。”1966年2月23日,周总理同出席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的部分代表谈话,强调“植树造林是百年大计”。指出林业工作“要两条腿走路。”林业部过去只注意林区采伐,我看主要任务还是造林。“国营与群众营林,重点放在群众;伐木与育林,重点放在育林。”1970年4月上旬,72岁高龄的周总理与林一山等谈治理黄河、长江问题,要求他们继续干好大江大河的治理工作,保护自然环境,防止旱涝灾害。
(二)将保护森林与预防灾害相结合。1950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政务院会议讨论董其武关于绥远工作报告时讲话强调,保持水土的重要措施就是多种树木。8月,和有关人员研究内蒙古林业管理问题,决定严禁乱砍滥伐森林和开荒烧山,内蒙古和东北有关地区各级政府成立林政局,按级分区负责保林育林工作。并致电毛泽东、刘少奇、朱德,提出要重视保林、育林工作。1951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4270次,周恩来立即致信毛泽东等领导人,提出要严加管控森林防火。1952年3月4日,周恩来签署发布了政务院关于严防森林起火的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布置检查防火工作。1965年1月,周总理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会议期间,周总理叮嘱江西省委负责人说,江西山区多,我们不能光采伐不造林育林,光吃祖宗饭,造子孙孽。只要我们有雄心壮志,长期搞下去,增加森林覆盖率,兴国河床的淤沙问题就可以彻底解决。
(三)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1950年3月,周恩来总理签发政务院关于水利春修的指示,规定仍然以防洪、排水和灌溉为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以黄河、长江、淮河等主要河流为春修工程的重点,确保这些大江大河不会发生溃决问题。5月19日,周总理主持政务院第33次政务会议,在讨论中央救灾工作视察团的工作报告时说:人民政府要准备大兴水利,治理江、淮、河、汉的水灾。会议成立了以周恩来为代理主任的中央救灾委员会。8月24日,周总理出席中华全国第一次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在所作的重要报告中指出:兴修水利,一定要治本,要把淮河、汉水、黄河、长江等修治好。”8月下旬至9月中旬,周总理出席水利部治理淮河工作会议,指导会议制定“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会议期间,周总理还约见天津市委书记黄敬谈海河治理工程问题;和董必武等开会研究治淮计划,决定江苏、安徽、河南三省联合发动,专家、群众和政府相结合,以三年为期,根除淮河水患。10月,政务院颁布由周恩来主持制定的《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1951年8月17日,周总理在第98次政务会议讨论华北农业生产和抗灾情况报告时说,要采取预防灾害为主的方针,每年都要准备与灾害作斗争。同年8月,和薄一波、黄敬研究治理海河的工程问题。9月7日,在第101次政务会议上讨论内务部关于全国各地最近发生的灾情报告时,周总理再次强调对于灾害应该以预防为主,今年要防明年之灾,现在要防今后之灾,在救今年之灾时,要结合预防明年之灾,在救当前之灾时要结合预防今后之灾。1952年3月,周总理发出关于加强防疫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领导部门做好群众防疫宣传、督察工作,防止传染病危害。1954年3月6日,周总理签发的关于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和预防工作的指示,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对大范围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并抓紧做好各项预防工作。为了预防意外灾害的发生,必须提前准备粮食等物资。1956年9月16日,周总理在党的八大会议上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指出,因为条件限制,今后若干年内,我国农业生产难以避免自然灾害的影响,“为了应付歉收,就必须有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的储备。”1957年6月26日,周总理在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鉴于我国农业有时丰收,有时歉收,这里丰收,那里歉收的不平衡情况,“必须在丰收的年份和地区照顾到歉收的年份和地区,并且还必须准备应付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1965年2月,周总理召集卫生部门负责人开会,指示农村要把水、粪、除四害、预防主要疾病等项工作搞好。
(四)预防地震与抗震救灾。1956年6月,国务院编制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长远规划》,明确地将地震预告方法的研究列入规划。同年12月,由李四光建议,范文澜主持,编撰出版《中国地震资料年表》一书,为预防地震提供史料鉴戒。周总理特别注意发挥国家职能部门和干部队伍的抗震救灾作用,培养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勤政为民队伍。1966年3月6日,河北邢台地区发生地震,3月8日,周总理向邢台地震灾区通电话询问灾情,部署救灾工作,并立即指示卫生部派出医疗队前往救护,决定由国家科委和科学院负责前往地震现场探测研究;由内务部长曾山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前往视察慰问和安排救护;由卫生、公安、内务等部门组织医疗、供应、工程人员随队前往。根据周总理的指示,北京军区立即派部队到邢台地震灾区抢救遇难群众。空军出动了飞机、铁道部组织了专用列车,负责运送救灾人员、医疗器材和救灾物资。国务院财贸办公室通知商业部、粮食部、供销总社等部门,积极做好医药、粮食和其他救灾物资的调集和支援工作。粮食部通知河北省粮食厅,先按需要拨粮食,以后再结账。商业部立即通知所属医药公司,直接供应药品和医疗器械。卫生部成立邢台地震抢救办公室,由卫生部办公厅、医政司、防疫司、药政司、计财司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医学院各抽一人组成,由办公厅副主任刘学文负责,当天便派出了医疗队。周总理还和财政部沟通解决好救济款问题。3月9日,以内务部长曾山为首组成中央慰问团,乘专机赴邢台灾区。上午到石家庄,然后换乘直升机去隆尧慰问。同日,卫生部防疫司副司长张兆生到达邢台地震现场,协助做医疗队的组织工作。周总理在内务部长曾山、北京军区副司令员郑维山的陪同下,由北京乘飞机到达石家庄视察灾情,指导抗震救灾工作。3月10日,周恩来总理到隆尧县白家寨视察灾情,慰问受灾群众,在20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上讲话,周总理带领群众高呼口号:“奋发图强!自力更生!重建家园!发展生产!”3月16日,周恩来提出救灾工作要立足于生产自救,避免单纯救济的做法,克服依赖救灾的思想,使国家救济能真正发挥作用。4月1日,周总理到宁晋县东汪公社等地视察抗旱春播工作,在群众大会上讲话强调,救灾勿误农时,主要靠自己的力量发展生产,重建家园。周总理还在多次讲话中提出要抓好地震预报工作。4月1日,周总理视察中国科学院地震考察队时,指示必须加强预测研究,做到准确及时。周总理对中国科技大学地震专业的同学说:“希望在你们这一代能解决地震预报问题。”5月28日,周总理接见参加邢台地震科学讨论会的代表,在讲话中提出“两个三结合”思想:一是领导、专家和群众三结合;二是科学研究和教学、生产相结合。1970年1月5日,云南通海发生7.8级地震后,周总理指示:“地震工作要以预防为主。”2月7日,周总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出席第一次全国地震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他在重要讲话中说:“要预测,有实践,才能有预见,有预见才能预防。”“从预测到预防,以预防为主。”“不要等地震后去救,去救那也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预防,防就要预测。”
(五)坚持常抓不懈的原则。1953年8月20日,周恩来总理在第186次政务会议上指出,改造大自然不是短期的事,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准备长期的奋斗,时刻警惕防范自然灾害的发生。1954年9月23日,周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对自然灾害的斗争是我国人民的一个长期的艰苦的任务。”
三、生产自救是防灾救灾的基础性工作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防灾救灾的目的就是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安居乐业。1950年3月,周总理签发政务院关于春耕生产的指示,要求有计划地从救济粮中积存一些粮食准备春耕时吃用,保证正常进行农业生产。1951年9月26日,周总理在阐述发展生产巩固财政经济问题时,总结了淮河流域对待水灾生产自救的经验,认为皖北1951年夏粮丰收是救灾跟生产结合在一起得到的好处。他说:“救灾一定要跟生产相结合。”1953年5月16日,周恩来签署发布政务院关于加强增产粮食和救灾工作的指示指出,“只有帮助灾民搞好生产,才能安定灾民情绪,缩短灾荒困难时间,度过灾荒。”1963年9月7日,周总理在8省生产救灾会议上讲话提出,我们要建立四个现代化的国家,必须下几十年的功夫,特别要强调节约,“要搞生产自救。”9月19日,周总理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阐明我国的救灾工作方针是:第一是生产自救,第二是集体的力量,第三是国家支援。“这样三结合,才可以度过灾荒。”救灾一定要和生产相结合,使农民得到了救济以后,有能力为明年的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964年10月24日,周总理仔细审阅了当年河北很多地方遭受洪涝灾害的报告,致信李先念说:“重点放在生产自救。”中央慰问团带着药品、食物、帐篷和其他慰问品,分五个组到邢台地震灾区各地慰问,受到广大群众热烈欢迎。1966年4月5日,周总理到河北磁县视察,他在讲话中说:“救灾离不开生产。”“要生产自救,整个说起来就是自力更生。”1966年2月15日,周总理听取抗旱工作小组陈正人关于河北省抗旱工作的汇报,指出工作组下去后,不能增加地方负担,不要妨碍群众生产,要通过生产劳动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地方抗旱和生产工作。
四、以工代赈是救灾工作的有效方式
1949 年12月19日, 周恩来总理签发《政务院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要求在有水利交通等工程的地方, 应当注意组织受灾群众工作,以工代赈。政务院关于1950年水利春修工程的指示指出: 在灾区的工程, 要结合救灾, “切实做到以工代赈”。1950年,第一次全国民政会议根据党中央提出的以工代赈的要求,明确提出要大力实行以工代赈,把水灾变成水利。1950年5月13日,周总理在关于救济工作的电报中指出:两三个月以上的长期救济, “主要应以工代赈( 如修筑公共工程等) 为主要方向。”6月17日,周恩来签署政务院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要求救济办法,“应以‘以工代赈'为主,而以生产自救、转业训练、还乡生产、发给救济金等为补助办法。”11月3日,周总理主持召开第57次政务会议,在讲话中提出“以工代赈,重点治淮”的意见。根据周总理的指示,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水利、交通、农林等部门应该组织有劳动力的灾民参加灾区建设工程,既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又化解灾害造成的严重困难。为缓解失业问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制定颁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工代赈的工程范围与计划、所需人工和经费预算、以工代赈工程人员的文化教育、娱乐,以及失业工人的安置救济办法等。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7月至1953年底,在全国各地政府失业救济工作中,以工代赈达280万人次。1963年9月,周总理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采取积极措施排除水灾危害,要用以工代赈的办法,修复河堤决口。邢台地震发生后,周总理提出了打井、开渠、截潜流、挖水窖、平整土地、修梯田、台田、园田、坑田等以工代赈的具体措施。实践证明,实施以工代赈,不仅可以救济灾民,还能够促进工程建设,一举两得,相辅相成。
五、要大力倡导互助救灾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灾害救助工作。毛泽东曾指示:要“搞点以工代赈和必要救济。”1950年1月,内务部在关于生产救灾的补充指示中指出:灾区与非灾区,灾民与非灾民,灾民与灾民,灾民中有劳力者与无劳力者,有劳力与有资金的要互助合作,共渡难关。同年4月22日,周总理审批全国救济会议报告提纲时强调:新民主义国家的救济方针是互助救济,即政府管理,人民自救,个人和团体参加,国际友人援助,“以救济为中心,灾区为重点。”4月28日,周总理主持第30次政务会议,在讨论西北少数民族工作时发言指出,经济发达的汉族地区要帮助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4 月 29 日,成立了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群众救济组织——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国内外社会救济互助活动。
1950 年 1 月,中央人民政府号召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发放赈济粮救济河北的灾民,指令河北省人民政府立即从最近的仓库迅速领取赈济粮,使该省宁河、宝坻、蓟县、玉田重灾区的 65 万灾民得到及时救济。1951 年 3 月,内务部发布关于春荒期间加强生产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要互助救济,特别关照那些无劳动力的老弱病残和极穷苦者。1952年4月12日,周总理为毛泽东起草致陈赓、宋时轮、甘泗淇电,指示中国人民志愿军要发扬国际友谊精神,可以对驻地附近断粮的朝鲜居民酌情给予救济,我国政府已准备供应朝鲜二万吨粮食。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把没有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定为一等救济户,享受政府救济帮助。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1956 年 7 月,经周总理等批准,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同中国红十字会开始合署办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负责办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至1958年,全国农村有413 万户、519万人享受“五保”政策救济。1961年3月8日,周总理在接见各社会主义国家的驻华使节时说,我们首先依靠中国人民自身的力量,以节衣缩食减低供应量,低标准,瓜菜代,用增产代食品的办法来克服困难,用增产节约的办法来保证工业生产。主要通过群众路线来克服困难,战胜灾荒。1966年3月,周总理听取北方8省、市、自治区抗旱情况汇报,强调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要相互支援。”周总理扶贫救灾的崇高精神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深厚感情,令人敬佩和永久怀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决不能让老区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扶贫、脱贫的措施和工作一定要精准,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不能大而化之。”“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是对周恩来总理扶贫救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具有一脉相承的内在联系,都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救灾防灾工作需要传承弘扬和贯彻落实的重要指导思想。